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目录》),对核能和
电力领域均列出相关调整目录。其中,核能产业鼓励类共有13项,限制类0项,淘汰类0项;电力方面鼓励类涉及28项,限制类4项,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4项。
国家发改委发布公告称,鼓励类主要针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的技术、装备、产品、行业。限制类主要涉及工艺技术落后,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和有关规定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淘汰类主要包括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
《指导目录》鼓励类中的核能项目主要涉及铀矿地质勘查和铀矿采冶、铀精制、铀转化;先进核反应堆及多用途模块化小型堆建造与技术开发;核电站建设;高性能核燃料元件、MOX 元件、金属元件制造;核安保关键系统开发与设备制造;核设施退役及放射性废物治理;核电站延寿及退役技术和设备;核能综合利用(供暖、供汽、海水淡化等)方面。
据世界核能协会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
中国核电在运装机容量42838 MW ,核能发电量277056 GWh,核电发电量占全国发电总量的4.22%。而美国、法国的核电在运装机容量分别为99680 MWe、63130 MWe,核能发电量分别为808028 GWh、395908 GWh ,核电发电量占全国发电总量分别为19.32%、71.67%。相比较可知,中国核电发电量占比仍然较低、装机容量低是中国核电产业目前面临的现状。
分析人士指出,我国核电产业链目前依然存在发展瓶颈。而此次《指导目录》鼓励13项核能项目,表明产业结构调整将不断补齐短板。其中,鼓励铀矿地质勘查和铀矿采冶、铀精制、铀转化,先进的铀同位素分离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等,是针对解决上游核燃料问题;鼓励核电站延寿及退役技术和设备,鼓励核能综合利用等为中游核能的利用提出了方向;鼓励核电站建设、乏燃料后处理、核安保关键系统开发与设备制造、核电站应急抢险技术和设备等方面是针对了核能的下游发展。
同时,此次《指导意见》针对核电以外的常规电力产业亦有鼓励,包括大中型水力发电及抽水蓄能电站、单机60万千瓦及以上超超临界机组电站建设、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技术、电网改造与建设和增量配电网建设、
火力发电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再生及低温催化剂开发生产、水力发电中低温水恢复措施工程、过鱼措施工程技术开发与应用、
垃圾焚烧发电成套设备、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火力发电机组灵活性改造,以及智慧能源系统等方面。
记者注意到,电力限制项目包括:大电网覆盖范围内,单机容量 30 万千瓦级及以下常规燃煤火电机组(综合利用机组除外);大电网覆盖范围内,发电煤耗高于300克标准煤/千瓦时的湿冷发电机组,发电煤耗高于305克标准煤/千瓦时的空冷发电机组;无下泄生态流量的引水式水利发电;达不到超低排放要求的煤电机组。而电力淘汰类项目包括:大电网覆盖范围内,单机容量在10万千瓦以下的常规燃煤火电机组;单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的常规小火电机组;以发电为主的燃油锅炉及发电机组;大电网覆盖范围内,设计寿命期满的单机容量20万千瓦级及以下的常规燃煤火电机组。
中电联日前发布的《中国电力工业现状与展望(2019)》数据表明,截至2018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19.0亿千瓦,其中,火电装机占全部装机容量的60.2%;水电占18.5%;核电装机占比为2.4%;风电、太阳能分别为9.7%、9.2%。
业内人士指出,当前火电仍占主导地位,可再生能源比例偏低的电力结构并不合理。《指导目录》体现了我国电力结构将向清洁、低碳方向发展,如鼓励大中型水力发电及抽水蓄能电站、垃圾焚烧发电成套设备、分布式能源、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技术等。
针对淘汰类项目,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主任兼新闻发言人袁达曾表示,禁止投资淘汰类项目。“对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一律不得进口、转移、生产、销售、使用和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