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辽宁发改委发布《征求报送存量工商业
分布式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项目意见的函》。
该文件明确:仅限已开工在建的存量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申报补贴,暂不受理新上报补贴或平价上网项目。报送范围为2019年已经投产,或已开工建设并于2019年底前全容量并网投产的的存量项目。
附件如下: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报送存量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项目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市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有关企业: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9〕49号)要求,现就报送存量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条件
1、主要目的:结合实际情况,全省有限的消纳空间将重点满足新增平价光伏项目建设(包括平价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本次报送目的,主要是用好国家支持政策,解决新老政策衔接期间部分遗留问题。故仅限已开工在建的存量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申报补贴,暂不受理新上申报补贴或平价上网项目。
2、报送范围:就地开发、就近利用且单点并网装机容量小于6兆瓦的户用光伏以外的各类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必须为2019年已经投产,或已开工建设并于2019年底前全容量并网投产的存量项目。
3、项目条件:报送项目补贴请示时,应同时提供备案文件、场地使用权证明(房屋产权及租赁证明)、市级电网公司意见以及开工在建现场图片等四项条件附件,缺一恕不受理。其中已投产项目需额外提供市级电网企业并网时间证明(2019年后)。
二、报送要求
1、请各市发展改革委、电网企业以及有关项目业主进一步学习并落实好上述国能发新能〔2019〕49号文件有关全国统一竞争排序相关工作要求,认真评估报送项目的竞价能力,增强成功率。未投产项目如竞价未果,原则上一年内不得再以平价项目申请并网。
2、请有关项目业主就拟补贴项目向市级发展改革部门提出报送请示。请示中应明确补贴电价(限制在0.1元/千瓦时以下,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上网模式、投产时间、联系人和方式等有关信息;承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已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环保和安全质量管理等要求;承诺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合法、有效;需经公司盖章、法人代表签字。
同时,按国能发新能〔2019〕49号文件附件2要求,填写《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项目申报表》(自行下载转为Excel表)。经确认项目报送国家后(另行通知),项目业主应登录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平台(国家能源局官网)填报有关信息。
请将上述所有材料电子文本分别发至有关市发展改革部门和我委官方邮箱。
3、请有关发展改革部门按照项目报送条件和有关要求,认真审核项目有关信息。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汇总成本市《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项目申报表》,于6月25日前盖章后书面报送我委,并发送电子文档。
无此类项目的市地亦需书面反馈情况。
4、请省电力公司督促各市电网企业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其它事项
1、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精神,根据各市报送情况、全省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实际、消纳空间、接网落实条件以及投产时间等有关情况,我委会同省电力公司进一步审核后上报参与国家补贴竞价项目清单。必要时,按照低价优先原则按一定比例上报。
2、2019年国家补贴竞价上报工作将于7月1日前结束,请有关市发展改革部门组织有关项目业主务必于6月25日前完成报送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来源:辽宁省发改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