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能源资讯 » 能源政策 » 中国能源政策 » 能源政策导报

350MW光储试点将落地南疆四区!新疆发布《关于开展发电侧光伏储能联合运行项目试点的通知》

日期:2019-07-03    来源:储能头条(微信号:chuneng365)

能源资讯中心

2019
07/03
09:02
文章二维码

手机看资讯

关键词: 光伏储能发电 新疆发改委 光伏电站

   日前,新疆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向下设各地区及相关电力公司与企业正式发布了《关于开展发电侧光伏储能联合运行项目试点的通知》,明确了储能对于构建现代能源产业体系,推进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规定,7月15日前申请纳入试点的光伏储能联合运行项目材料报至新疆自治区发改委。光伏储能联合运行试点项目应在2019年10月31日前建成,所在光伏电站于2020年起每年增加100小时优先发电电量,持续五年。
 
  《通知》重点强调:
 
  1.  光伏储能联合运行试点项目布局在南疆四地州,其中:喀什地区装机规模不超过15万千瓦,和田地区装机规模不超过10万千瓦,克州装机规模不超过5万千瓦,阿克苏地区装机规模不超过5万千瓦;
 
  2.  本次试点范围仅限于发电侧光伏储能联合运行项目。储能与光伏电站联合运行,接受电网优化调度,实现平滑出力波动、提升消纳能力。储能系统原则上按照不低于光伏电站装机容量15%、且额定功率下的储能时长不低于2小时配置。
 
  3.  光伏储能联合运行试点项目应在2019年10月31日前建成,所在光伏电站于2020年起每年增加100小时优先发电电量,持续五年。
 
  4.  光伏电站配套储能电站的电价执行所在光伏电站电价政策,与光伏电站一体化运行并享受相应补贴。
 
  5.  储能电站建设运行中必须建立电池保护系统、火灾自动预警、消防系统等满足现场需求的安全保护措施。
 
  6.  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试验示范具有产业化潜力的储能技术和装备,大力推进储能技术装备研发示范。本次试点适度向在疆投资建设储能装备制造项目的企业倾斜。

原文如下:






返回 国际能源网资讯 首页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文章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
×

购买阅读券

×

20张阅读券

2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19.9

  • ¥40.0
  • 60张阅读券

    6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49.9

  • ¥120.0
  • 150张阅读券

    15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99.9

  • ¥300.0
  • 350张阅读券

    35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199.9

  • ¥700.0
  • 请输入手机号:
  • 注:请仔细核对手机号以便购买成功!

    应付金额:¥19.9

  • 使用微信扫码支付
  • 同意并接受 个人订阅服务协议

    退款类型:

      01.支付成功截图 *

    • 上传截图,有助于商家更好的处理售后问题(请上传jpg格式截图)

      02.付款后文章内容截图 *

    • 上传截图,有助于商家更好的处理售后问题(请上传jpg格式截图)

      03.商户单号 *

      04.问题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