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际能源网消息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通过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
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积极推广绿色生活,推动绿色消费,促进绿色发展。
《方案》要求,更新公务用车优先采购
新能源汽车。率先全面实施生活
垃圾分类制度。推进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完善水、电、气、路等配套基础设施,采用节能照明、节水器具。
《方案》提到,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广节能和新能源车辆,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分时租赁等领域形成规模化应用,完善相关政策,依法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车辆。
推行绿色建筑创建行动。以城镇建筑作为创建对象。引导新建建筑和改扩建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设和运营,提高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绿色建筑星级标准要求。因地制宜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推动既有公共建筑开展绿色改造。加强技术创新和集成应用,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新型绿色建造方式,提高绿色建材应用比例,积极引导超低能耗建筑建设。
原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
发改环资〔2019〕16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央宣传部、中直管理局、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管局、全国妇联,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已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