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气候变化公约第二十五次缔约方会议目前正在西班牙首都马德里进行。3日,中国代表团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本次会议情况。
虽然联合国气候变化公约第25次缔约方会议于2日正式开始,但相关谈判已在一周前展开。在本次会议框架下,除了缔约方第25次会议外,还将举行其他四个相关会议,涉及国家自主贡献、资金、技术、透明度、应对措施、能力建设、农业等约80个议题。根据大会秘书处的统计,包括197个缔约方和观察员国在内的超过2.6万人注册参会,显示出国际社会对本次大会的重视程度。
在去年的第24次缔约方大会上,各方经过艰苦谈判通过了《
巴黎协定》的绝大部分实施细则,但也给本届大会留下了协定第六条等遗留内容。而本次大会又是《巴黎协定》正式实施前最后一届缔约方大会,所以完成《巴黎协定》的实施细则工作不仅是本次大会的首要任务,也是难点所在。中国代表团副秘书长、生态环境部气候司副司长陆新明说:“很多国家认为,完成《巴黎协定》第六条,就是市场机制实施细则的谈判事关多边主义的有效性,是大会的首要任务。但是目前各方就第六条机制涉及的核心问题仍然有较大分歧。从目前的进展情况来讲,也存在着不能如期完成的可能性。这可能也是大会比较敏感的问题。”
陆新明介绍说,目前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分歧主要集中在第六条的第二、第四和第八点上,谈判难度非常大。
不仅实施细则的谈判有分歧和困难,近来,国际社会还出现了为气候变化进程设置新目标的呼声,也就是将全球温度升高控制在1.5摄氏度。而非《巴黎协定》中所确定的到本世纪末把全球的温度升高平均控制在2摄氏度以内,争取控制在1.5摄氏度以内的目标。中国代表团副团长、外交部气候变化谈判特别代表孙劲对此表示:“我们面临着一个关口是去执行(《巴黎协定》),如果现在突然强调一个新的、超出各方在公约中经过艰苦谈判形成的目标,就是温升两度,实际上又进行谈判,又把公约的执行纳入到一个空谈的境地。实际上《巴黎协定》第二条明确规定的是把全球温升控制在两度,并努力控制在1.5度以内。而且它强调我们需要做的不仅仅是减排,同时要照顾到可持续发展,照顾到各国的减贫努力,各国的资金要求,这都是公约的整体性要求。如果简单地把2020年之后的行动仅仅归结于减排,把力度仅仅归结于减排的目标,将是非常简单化,也是分散和误解了公约的重点。”
中方表示,当务之急不是设立新的目标,而是要把已经确立的目标落实到位,特别是对发达国家在2020年前的行动和力度进行盘点。陆新明说:“巴黎协定确定的目标是到本世纪末把全球的平均温升控制在2度以内,争取控制在1.5度以内,所以我们的温升目标是1.5-2度这样一个概念。但是去年世界气象组织经过观察就已经发现,全球平均温升已经达到1.1度,如果离2度的话只有0.9度的上升空间。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我们认为首先是2020年前发达国家履约的差距,所以我们要聚焦2020年前发达国家减排和支持履约的缺口,避免空谈长远,转移视线,要求各方对弥补2020年前缺口作出安排。”
中国不仅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气候变化多边进程中也发挥着引领作用。孙劲表示,中国一贯强调忠实、全面地解读和实施《巴黎协定》,愿意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承担应尽的义务:“第一,我们是发展中国家,按照公约和《巴黎协定》,我们在公约下,从国际法而言,我们并不承担任何强制性减排义务,我们的达峰也是到2030年。所以说中国其实已经做了一个非常好的承诺,我们为这个承诺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第二,我们又是一个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我们愿意承担应尽的义务。在我们能力的范围之内,我们会尽我们最大的努力。第三,中国既是最大的排放国,同时我们也是最大的减排国,我们在清洁能源领域的投资利用、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投资和占比,以及包括我们在电动汽车,包括在植树造林、荒漠化领域都在全球做的是最好,遥遥领先。”
中方表示,各方应该遵循公约和巴黎协定体现的公平、共同但有区别和各自能力的原则,考虑不同的国情,把公约设立的国家自主贡献制度落到实处,只有这样,才能全面有效地履行好巴黎协定,真正使各国建立互信,积极采取行动,加强国际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