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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电力保障服务和当前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1-30    来源:国家能源局

能源资讯中心

2020
01/30
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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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疫情防控电力保障 电力安全生产 电力企业 供电企业

  1月30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电力保障服务和当前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特急)》,就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电力保障服务和当前电力安全生产等有关工作提出要求。
  电力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电网企业要做好电力电量平衡,合理安排运行方式,按规定保留系统备用容量;加强对重要通道场站的巡视检查,强化设备运行维护管理,确保全国特别是疫区电网安全运行。发电企业要统筹安排机组检修计划,加强冬季防寒防冻工作,提前采购储备充足燃料物资,确保机组稳定出力。
  供电企业要按照当地政府要求和疫情防控需要,实施电力用户分类管理,对党政军机关、疫情防控机构场所、铁路民航通讯单位等重要用户特事特办,采取增加供电回路、配备应急电源、加强线路检修等措施,千方百计提升电力供应可靠性水平。
  要严格执行重大事件和突发情况信息报送制度,畅通报送渠道,熟悉报送流程,杜绝因信息报告不及时影响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的现象。
  电力企业要坚持时间服从安全和质量,科学确定复工复产时间节点,及时修订施工作业方案,重新确定合理工期,严禁抢进度、赶工期。要严格履行复工复产相关流程和手续,准确评估安全生产条件,深入管控治理风险隐患。要及时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执行作业人员特别是新进场人员和转岗人员三级教育培训制度,未经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要加强复工复产现场管理,加强高风险作业管控,落实安全防护和技术保障措施。要强化工程项目外包管理,严格审查外包单位、外协队伍、外来人员能力条件,杜绝无相应资质或不具备安全生产能力的单位和人员进场作业。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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