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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50亿元!财政部明确2020年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1月能源政策复盘)

日期:2020-02-05    来源:国际能源网

能源资讯中心

2020
02/05
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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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 能源政策 新能源

  2020年1月,受到过春节假期和新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国家和个地方发布的能源类政策并不多。国家政策只有9条,其中3条都与疫情防控有关。光伏、风电、可再生能源类政策有3条,煤炭、储能、电力交易类各1条。整体看,国家政策依然在新能源领域更为侧重。
  全国能源政策受疫情影响
  目前看,光伏、风电等新能源相关的政策主要集中在今年规划的装机规模和补贴多少的意见征集汇总。从行业趋势看,以补贴资金来对应装机规模的方式是必然之选。
  在可再生能源发电领域,财政部1月20日出台《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意见主要明确4方面内容:一是坚持以收定支原则,新增补贴项目规模由新增补贴收入决定,做到新增项目不新欠;二是开源节流,通过多种方式增加补贴收入、减少不合规补贴需求,缓解存量项目补贴压力;三是凡符合条件的存量项目均纳入补贴清单;四是部门间相互配合,增强政策协同性,对不同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实施分类管理。
  并且,财政部预计2020年新增补贴资金额度为50亿元,可用于支持新增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项目。同时,自2020年起,新增海上风电和光热项目不再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由地方按照实际情况予以支持。
  而在单个项目补贴方面,其资金额度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电价时采用的年利用小时数和补贴年限确定。达到补贴资金额度的项目不再享受国家补贴,但仍可按照燃煤发电上网基准价与电网企业进行结算,获得更多收益。
  此外,《国家能源局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规定:“各省级区域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新增消纳能力,报国家能源局审核后于3月底前及时对社会发布;各电网公司做好新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与电力送出工程建设的衔接并落实消纳方案;发挥电网并网关口作用,严格按照规划和消纳能力合理安排项目并网时序。”不过受到新型肺炎疫情影响,很多单位延期上班,相应的数据汇总可能出现延迟,是否会影响到今年光伏、风电政策的正式出台存在不可控性。
       对于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标准,把弃光率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根据《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方法及标准》规定:“弃光率10%以上的直接判定为红色。”意味着各项竞争力评价指标和风险评价指标不合格。不仅如此,与去年相比,竞争力评价指标中的土地条件分值下降,由原来的用地成本300元/亩年以下得15分变成10分。而国家度电补贴强度和竞争性配置项目补贴平均降幅的10分被取消。说明国家已经为光伏平价上网做好准备。补贴已经不再是衡量项目竞争力的重要条件。  由于出现肺炎疫情,给与能源企业的项目施工带来影响,国家能源局为控制疫情传播,特别出台了电力保障和电力安全生产相关的文件,明确禁止抢工程进度和工期。这是与往年不同的针对特殊时期的特殊政策。
  由于考虑到疫情可能给相应的能源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国家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出台了针对疫情给予企业金融服务的政策,国家将扩大贷款力度,针对部分企业还将提供贴息服务,对于中小型能源企业来说,这些政策出台可以缓解公司经营的资金短缺问题。
  地方能源政策更重环保
  从地方出台的政策看,1月出台能源相关的政策数量比较少,只有8条。油气、环保类相关的政策较多。北京市出台了放开石油、成品油经营资格的文件,这意味着国家油气改革,管住中间放开两端取得了进一步的突破,地方放开油气经营,为民营、外资企业进入在政策上扫清障碍。

  大部分地方政府在1月出台的政策都是与防治肺炎疫情传播有关,针对当地企业面临的一些具体问题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为企业认真参与疫情防控提供政策保障。
  上海:四项措施减轻企业负担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带来的影响,上海市人社局3日发布四项举措减轻企业负担。包括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推迟调整社保缴费基数、可延长社会保险缴费期、实施培训费补贴政策。
  从今年起将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含职工医保年度)的起止日期调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推迟3个月。据测算,预计当年度将为本市企业减轻社保缴费负担101亿元。
  参保单位逾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向本市社保经办机构报备后,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记录,相关补缴手续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
  此外,2020年上海市将继续对不裁员、少减员、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返还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该项政策实施后,预计2020年将会有约14万家用人单位受益,减负约26亿元。
  北京:19条重磅措施解决企业融资难题
  2月3日,北京市政府为支持打好疫情防控阻击,出台19项重磅措施,对因受疫情影响经营暂时出现困难但有发展前景的企业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
  措施规定,对新落地生产防控疫情所需物资的项目加快审批,开辟一站式、全链条并行、48小时内办结的审批绿色通道,优先配置用地用水用电等资源型指标,并设立进口防控物资快速通关专用窗口和绿色通道。
  在企业服务方面,帮助各类企业稳定生产经营。协助企业解决防控物资保障、原材料供应、物流运输等问题,加强防控监督指导,确保企业在疫情防控达标前提下正常生产。实施灵活用工政策,允许企业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的休息日。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在加大防控资金支持力度方面,建立疫情防控专项资金池,主要用于全市医药物资储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疫情防控所需医用设备设施和防护物资等。加强医疗费用保障,相关人员给予每人每天300元补助,对参与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给予每人每天200元补助。
  广东发布“税务十条”:优先核准抗疫相关企业延期纳税
  2月1日,广东省税务局发布关于加强落实税务支持政策措施、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十项措施(简称“税务十条”)。“税务十条”通过落实医疗机构相关的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减免政策,暂缓开展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等举措,全力支持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生产、支持医疗机构开展疫情防治工作、支持一线抗疫医护人员,切实做到“能免就免、能减就减、能扣除就扣除”。
  “税务十条”还指出,要着力支持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对医用防护服、口罩、医用护目镜、负压救护车、相关药品等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优先落实相关减税降费政策,优先加快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优先核准延期缴纳税款,全力支持这类企业开展复工复产、扩大生产。
  此外,措施还指出要最大力度支持医疗机构开展疫情防治工作,全面检视医疗机构相关的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减免政策,确保依法依规落实到位。
  苏州:出台十条政策意见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
  对当前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提出了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减免房租、减免税费等多项措施,执行期限暂定为自政策发布之日起的三个月。金融支持方面,突出“扶”。确保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下降、融资成本降低,以及发挥政策性银行“国家队”作用。各项政策以鼓励和倡议为主,确保金融系统不因此出现大的风险。
  稳定职工队伍方面,突出“稳”。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实行失业保险返还政策;对因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视情况缓缴社会保险费。
  减轻企业负担方面,突出“减”。减免中小企业房租和税费,切实降低中小企业负担。允许延期交纳税款,熨平疫情短期影响。最后,以扶持中小企业创业园的方式,扶持中小企业集群发展。
      肺炎疫情当前,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全力为抗击疫情做出不懈努力,全国25个省市延期复工至2月10日,3个省市表示在2月10日前灵活用工。为了弥补企业因此遭受的损失,我国政府有关部委和地方政府纷纷出台政策解决企业难题。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全国各界共同努力之下,肺炎疫情终将被攻下,各地企业的生产经营也将在国家的支持下恢复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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