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能源资讯 » 能源资讯 » 能源聚焦

对美生产的光伏逆变器关税由5%调整为2.5%!国务院发布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

日期:2020-02-06    来源:光伏头条

能源资讯中心

2020
02/06
16:37
文章二维码

手机看资讯

关键词: 光伏逆变器 进口逆变器关税 进口逆变器

  2月6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
  《公告》明确,自2020年2月14日13时01分起,调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第三批)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9〕4号)规定的加征税率。该公告附件1第一、二部分所列270个、646个税目商品的加征税率,由10%调整为5%;第三、四部分所列64个、737个税目商品的加征税率,由5%调整为2.5%。
  国际能源网/光伏头条关注到,2019年8月24日发布的《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第三批)加征关税的公告》中,光伏逆变器在该《公告》的第三部分,加征税率由5%调整为2.5%,经查询海关编码,85044030税号包含光伏逆变器,因此光伏逆变器进口关税由原来的5%调整为2.5%。
  公告原文如下: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
  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20〕1号
  为促进中美经贸关系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按程序决定,自2020年2月14日13时01分起,调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第三批)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9〕4号)规定的加征税率。该公告附件1第一、二部分所列270个、646个税目商品的加征税率,由10%调整为5%;第三、四部分所列64个、737个税目商品的加征税率,由5%调整为2.5%。
  除上述调整外,其他对美加征关税措施,继续按规定执行。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0年2月6日
返回 国际能源网资讯 首页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文章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
×

购买阅读券

×

20张阅读券

2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19.9

  • ¥40.0
  • 60张阅读券

    6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49.9

  • ¥120.0
  • 150张阅读券

    15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99.9

  • ¥300.0
  • 350张阅读券

    35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199.9

  • ¥700.0
  • 请输入手机号:
  • 注:请仔细核对手机号以便购买成功!

    应付金额:¥19.9

  • 使用微信扫码支付
  • 同意并接受 个人订阅服务协议

    退款类型:

      01.支付成功截图 *

    • 上传截图,有助于商家更好的处理售后问题(请上传jpg格式截图)

      02.付款后文章内容截图 *

    • 上传截图,有助于商家更好的处理售后问题(请上传jpg格式截图)

      03.商户单号 *

      04.问题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