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美国商务部国际贸易代表处(USTR)公布了2018年度对华光伏双反的复审结果,对出口美国的晶硅电池(无论是否组装成组件)征收46.64%至238.95%的加权平均倾销幅度和16.4%至19.15%的补贴率。具体如下:
根据惯例,2017反倾销复审年度是指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反补贴复审年度是指2017年1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
根据规定,美商务部发布的审查最终结果只是倾销和补贴幅度,商务部与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将在发布30天后评估对本审查涵盖的所有适当条目的反倾销税。
美国对于中国大陆的双反税率基本都在65%以上。但企业通过申诉可以降低税率。例如:2019年7月25日,美国对2016年度中国光伏组件双反税的第五次复审后,经过中国企业的申诉辩论,参与申诉的中国企业出口美国光伏组件反倾销税率的最终认定在2.67% - 4.79%。
本次反倾销复审中,天合光能和日升是USTR选择的对商务部调查表和补充调查表的强制答复企业。所有被裁定倾销的企业都须在15日内将另外比亚迪商洛、乐叶、宁波开发区、苏美达、上澎由于不存在对美销售,USTR已初步确定上述企业未发货。
本次反补贴复审中,浙江正泰、浙江向日葵、深圳拓普、深圳荣耀由于不存在对美销售,USTR取消了对这四家单位的审查。
正式确认反倾销税前,USTR允许请求听证的利害关系方在公布这些初步结果后的30天内,通过向美国司法部执行与合规助理部长提交书面请求,进行听证。商务部将在发布这些初步结果后的120天内发布此行政复审的最终结果,包括对当事方在其评论中提出的问题进行分析的结果。
因此,相关企业在30天内提出申诉对于更正双反税率是非常重要的。
除了公布2017年度的双反初步税率外,美商务部还启动了2018年度对华双反税率复审,所涉及的企业基本相同。
附录:
1. 反倾销单独费率其它企业
2. 反补贴单独费率其它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