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国家发改委出台258号文,要求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其中,2月1日到6月30日期间,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减免5%。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也积极跟进响应,并表示该政策将惠及4200万余电力用户,减免电费约489亿元。
面对新冠疫情,笔者高度肯定国家和央企的责任与担当,但在当前下行的经济形势下,笔者认为:
降电价无可厚非,进一步降低企业获得
电力成本可能更加恰逢其势和正当其时。
一、应注意的问题
(一)电价与获得电力成本并不相同
电价主要包括:电度电价、基本电价,按照用户类型分为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农业生产电价、居民生活电价等。
“获得电力”最早由世界银行提出,可以用来衡量一个地方的电力营商环境。根据世界银行观点:获得电力成本主要包括办电手续、接电时间、接入成本、供电可靠性和电费透明度等。
笔者认为:广义的获得电力成本也可以涵括接入成本(外线接入费)、配电资产成本(设备折旧费、技改大修费)、运营成本(运行维护费、日常修理费)、潜在成本(事故损失费)等。
电价与获得电力成本并不相同,两者相加才是企业最终用能成本。企业往往对电价很敏感,但很多企业对获得电力成本并不清楚,甚至把两者混为一谈。
(二)获得电力成本的潜在降低空间较大
首先,以国网某市级供电公司2019年的调研数据为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新装用电负荷,绝大部分超过实际用电需求,放眼全省乃至全国,也是普遍现象。这种情况,对于供电公司和企业用户都会带来投资浪费;如果采用基本电价计价模式,也会带来基本电费过高的问题。
其次,随着时间推移,众多企业的配电设备日益老化,容易带来过高的电能损耗;配电设备定期更新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配电设备的运行维护,缺乏专业团队进行管理,即使配备专业团队,也会增加企业的人员成本。
如果能对以上问题予以研究解决,会带来较大的获得电力成本下降空间,进而为企业降低更多的用能成本。
(三)一味降低电价不利于电网安全稳定
近年来,国家已连续3次降低电价,降低各类客户用电成本超过2000亿元,而这原先都是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的纯利润。
尽管国网和南网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但是,一味降低电价会导致央企过低的利润率甚至亏损,并不利于央企自身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企业缺乏
电力设备的更新维护资金,也不利于我国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二、建议
(一)重视并正确认识企业获得电力成本
建议相关部门重视并正确认识企业获得电力成本,针对规模以上企业开展获得电力成本的调研摸底活动。例如,江苏、浙江等地区,作为工业种类齐全,全社会用电量全国前列的经济大省,建议率先开展先行先试活动,待形成经验之后,向全国推广。
(二)部分内容可转为市场化开展运行
企业获得电力成本的部分建设内容,由于专业性较强,如果由企业自行承担,会增加企业最终用能成本。与此同时,市场化运行,能够实现规模效应,能够最大范围内实现资源共享,进而降低企业最终用能成本。
建议相关部门针对下列内容出台相关政策,鼓励转为市场化方式开展运行:
1.企业实际用电需求的优化分析,包括合理用电、有序用电、智能用电。
2.企业配电设备运维,包括定期更新、运行维护、日常修理、技改大修等。
3.红线外的外线接入工程,包括勘察、设计、建设、施工、监理等(个人观点,可讨论)。
(三)统筹制定企业用能成本调整政策
一方面,建议相关部门将企业获得电力成本纳入企业用能成本政策调整考虑范畴,并与现行电价调节机制相结合,努力实现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的统筹运用。
另一方面,建议充分考虑国网和南网的企业属性,以及需要接受国资委众多年度经营指标考核这一现实情况,不再一味降低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