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下午,上海市政府举行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第52场新闻发布会,总经济师俞林伟就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用气成本的政策等情况与媒体进行了交流。此次政策惠及面广,降价力度大,两项阶段性降价政策可降低相关企业用电、用气成本近20亿元。
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价格政策
政策惠及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所有一般工商业、大工业用户,受益电力用户约75万户。
电网企业在计收电费的时候,统一对这些电力用户按照原有到户电价水平的95%进行电费结算,即电费降5%,这个政策从2月1日执行至6月30日。
实施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
2020年2月7日到6月30日,对疫情防控期间暂不能正常开工的企业,放宽容量电费计费方式变更周期和减容期限;为满足疫情防控需要扩大产能的企业,放宽实际最大用量的限制;疫情防控直接服务的医疗场所等用电,免收高可靠性供电费。
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户用气成本
政策惠及本市所有非居民用户(受益天然气用户约13万户)。在全额传导上游降价空间的基础上,加大了本市降价力度。
降气价政策分两个阶段实施:
旺季期间(2020年2月22日至3月31日),一般非居民用户天然气销售价格降低10%。淡季期间(2020年4月1日至6月30日),一般非居民用户天然气销售价格降低5%。其他非居民用户如实行季节性价格政策的,天然气销售价格也根据淡、旺季进行不同程度的降价。
除此之外,本市将免收疫情防控相关企业电力业扩工程费用,2020年2月1日到6月30日,对涉及疫情防控的医疗单位、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等申请新装、增容和变更用电,免收业扩工程费用。上海市电力公司、上海燃气有限公司开通防疫保障企业服务绿色通道,全力确保供电、供气,优化提升服务。
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督促供电、供气企业,不折不扣的落实本市相关降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