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能产业是持续发展新能源的基础,储能技术是核心支撑。储能设施是我国构建更加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的重要基础设施,必须配套新能源发展的规模。2020年2月,三部委联合印发的《储能技术专业学科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4年)》(以下简称《计划》)进一步明确了储能技术将在我国未来能源体系中扮演“魔术师”角色。
从化石能源主导到增加可再生能源占比,从集中式供能为主到与分布式供能共生,事实上,我国历次能源变革,虽然最终完成了转型,但在转型过程中出现的政策偏失、投资过度、供需失衡等种种因素,也让我们付出了较高的时间、资金成本,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社会资源的浪费,削减了理应取得的成效。蓄势待发的储能产业,站在现代能源体系新的风口上,“以史为鉴”,又该如何高效嵌入当前能源供应体系中,发挥其协同价值?
顶层设计是导向
从长远来看,储能是未来能源供应的“稳压器”,发展储能的初衷是解决“弃风”“弃光”的消纳不足以及多能供需不均衡性。储能重在“储”而非“能”,在我国碳减排压力下,可再生能源在一段周期内的占比仍会继续攀升,从而进一步加剧能源供需的不均衡性和不确定性,就目前储能技术、业态来看,希望借储能之力在短期内解决上述问题无异于望梅止渴。在储能技术尚不成熟、经营模式尚不明确,而大数据、物联网快速发展的当前,继续优化顶层设计,一是为巩固未来我国能源供应安全,毫不动摇支持鼓励储能技术研究和发展;二是在当前节省储能设施投资背景下,可借助能源物联、智能结算的手段解决供能平衡问题。既可找远水又可解近渴,应更符合当前我国能源体系改革要求。
避免企业“一哄而上”
确定储能产业定位以来,从《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到《2019—2020年储能行动计划》,各部委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指导支持意见或规划,政府、企业各方有序推进。考虑到曾经在“过激”政策影响下,部分新能源汽车企业利用政策“骗补”,光伏、风电等行业盲目扩张、消纳迟滞,新产业不能走老路。建议相关部门在制定储能扶持、激励政策时,要吸取新能源汽车、光伏、风电等产业发展的经验和教训,通盘考量储能发展技术水平与市场容量,加强事中监管、纠偏力度,避免一哄而上,造成国家补贴资金流失及社会资源浪费,进而干扰储能产业健康发展,更不能因踏步不准而错失发展机遇,牵制了能源变革进程。
慎选技术方向
发展储能产业,技术是前提和关键。《计划》明确了5年的技术发展目标。近期,西安交通大学也新增全国首个储能科学与工程专业,反映出高校对于储能产业的积极拥抱姿态。但是引导高等院校、企业致力于储能技术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以及产教融合,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储能技术研发领域的政策倾斜力度,针对新技术支持多应用场景商业化试点运营。随着储能技术多样性的进步,要结合我国现有的工业环境、技术水平、成本造价等因素,准确选择适合我国国情发展的储能技术重点支持、培育。同时针对争议较大的储能技术,要谨慎扩大商业化运营。以动力电池梯级利用为例,尽管目前动力电池梯级利用在电信基站等场景进行了尝试,但仍面临效率偏低、电池剩余寿命及一致性评价技术不成熟、即将退役的动力电池质量良莠不齐等问题。因此,为避免发生不安全、低效等系统性问题而将制约储能产业持续发展,应尽快完善动力电池梯级利用技术。
完善标准体系
近年来,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出台了《电化学储能电站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等一系列储能行业标准规范,但多数为动力电池使用环节的规范,针对储能系统的整体规划设计、建设施工以及安全运营等全系统、全生命周期的规范标准还严重缺乏,既影响新项目的建设审批,也易导致因前期标准不统一致使后期彼此之间难以兼容衔接的局面。相关部门既要密切关注国际储能行业发展方向、储能技术的迭代进步、实践运营的效果反馈,及时完善配套储能标准体系建设,也要立足国内开展有关试验试点,积累本土化经验。通过内外结合力争成为标准制定者,为后期安全运营以及能源互联网的搭建融合筑牢技术基础。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的攻坚期,也是能源行业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期。我国将初步构建更加稳健的“清洁低碳、安全高效、集散并举、智慧供应”的现代化能源战略体系。在此深化改革进程中,储能产业势必将起到疏通调节的“稳压器”作用。坚持为生产企业降低用能成本,我们仍需进一步鼓励储能应用场景多样化、协同化,引导研发机构、设备厂商、供给侧、用户侧等储能产业各方投资联动性,逐步厘清兼顾各方利益的商业和技术模式。在此背景下,我们宁愿储能发展的脚步慢一点,也要更加稳健。只有这样才能逾越寒冬,真正等到储能春天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