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国家能源局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建立健全清洁能源消纳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至2020年6月19日。
国际能源网/光伏头条关注到,该《征求意见稿》提出五大指导意见,包括:
构建以消纳为核心的清洁能源发展机制;加快形成有利于清洁能源消纳的电力市场机制;全面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着力推动清洁能源消纳模式创新;构建清洁能源消纳闭环监管体系。
具体来看,《征求意见稿》明确:
1、加快推进电力现货市场。电力现货市场运行初期,风电、光伏发电、核电保障性收购电量按“保量保价”方式进行收购,超出保障性收购利用小时数的电量以“报量不报价”或“报量报价”方式参与市场;
2、实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推进绿证市场建设,做好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绿证制、电力现货市场机制的衔接。
3、推动新能源发电方式创新转型。鼓励建设新一代电网友好型新能源电站,探索市场化商业模式,开展源、网、荷一体化运营示范,通过合理优化风电、光伏、电储能配比和系统设计,在保障新能源高效消纳利用的同时,为电力系统提供一定的容量支撑和调节能力。
4、进一步完善风电、光伏发电渉网技术标准,保障电力安全、可靠供应。
5、探索建立跨省跨区外送电源联合优化配置机制。鼓励送端地区全网优化水电、风电、光伏、火电、储能等电源配置,鼓励受端地区调峰资源纳入电源配置,实现多能源品种统筹优化、联合运行,不断提升输电通道清洁能源输送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