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离蓉赴京,参加2020年全国两会。今年主要针对制定更具前瞻性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减轻光伏产业税费负担、解决光伏发电补贴拖欠、理清并优化光伏发电行业管理方式等方面,提出合理建议。
以光伏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已经具备了快速发展、实现能源根本转型的总体条件,已成为全球许多国家和地区成本最低的发电方式,其中绝大部分光伏设备都是中国制造。
以输出的等效能量计算,光伏发电成本已经降到了10美元以下每桶原油的价格,且发电全过程零污染、零排放。
更重要的是,从国家能源战略安全的角度考虑,用10到20年时间,实现能源增量的70%、存量的30%到50%的可再生清洁化替代,就能将国家能源供给的主动权牢牢攥在自己手中,一劳永逸地解决石油进口被国外“卡脖子”的问题,过程中还能从投资和消费两个维度有效拉动国内市场。
今年是编制“十四五”规划纲要的关键之年,及时调整并制定更具前瞻性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无论从积极引导可再生能源产业健康发展,还是加快推动全球新一轮能源革命,从根本上破解雾霾问题,进一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应对全球变暖,都具有十分紧迫且重大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在此背景下,一是建议借鉴国外可再生能源发展经验,制定更加积极、更具前瞻性和引领性的发展目标,具体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我国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2050年达到50%;
二是建议国家应该像支持5G基站建设一样,加大对以光伏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投资,推动能源转型升级。在此过程中,还能拉动钢铁、水泥等产能利用,产业规模、市场容量可以连续支撑每年上万亿的投资强度,既加快能源型,还能起到稳投资、稳就业的积极作用;
三是制定具体可操作的配套实施方案,增强规划执行的刚性,定期对完成结果进行监测评估和考核,并向社会公布结果,确保目标如期达成,达到稳预期的效果;
四是减免可再生能源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