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省级天然气管网建设由受益县(市、区)继续给予财政贴息的通知
赣发改价管〔2020〕445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赣江新区经发局、金融局: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气化江西、县县通气”目标,推进省级天然气管网建设,保障省级天然气管网安全平稳运行,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3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府发〔2019〕14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省天然气管网企业自2024年9月1日起至2029年8月31日止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和商业银行贷款利息由受益县(市、区)给予25%财政贴息,具体操作按相关规定执行。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财政厅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