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9日,工信部公开征求对《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0年本)》(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在生产布局与项目设立上,征求意见稿指出,严格控制新上单纯扩大产能的光伏制造项目,引导光伏企业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新建和改扩建多晶硅制造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30%,其他新建和改扩建光伏制造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0%,其中,电池制造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900 万元/亩,组件制造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500 万元/亩。
光伏制造项目电耗应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到,现有多晶硅项目满足还原电耗小于60千瓦时/千克,综合电耗小于80千瓦时/千克;新建和改扩建项目还原电耗小于50千瓦时/千克,综合电耗小于70千瓦时/千克;晶硅电池项目应满足平均综合电耗小于8万千瓦时/MWp。
对于光伏制造企业,征求意见稿表示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建立相应的产品可追溯制度,并鼓励企业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组件功率质保期不低于25年,光伏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通过国家批准相关认证机构的认证。
征求意见稿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10日。
原文如下:
公开征求对《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0年本)》(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光伏制造行业管理,规范产业发展秩序,提高行业发展水平,加快推进光伏产业转型升级,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组织修订完成了《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0年本》(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0年6月10日前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我部电子信息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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