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信部官网发布《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0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2020版意见稿”),此稿一出犹如给光伏行业如火如荼的扩产行动踩了一脚急刹车,扩产受限成为新版征求意见稿的最显著特征。可以理解为,光伏企业想扩产必须要有技术含量地进行扩产,如果扩产项目没有多少技术含量,扩产会导致行业内光伏产品结构性产能过剩,这对行业的发展大为不利。从这个角度出发,对于2020版征求意见稿出现的诸多变动理解起来就容易得多。
修改一:明确投资强度具体要求
对比此次征求意见稿和2018年的现行版文件,国际能源网记者发现,2020版征求意见稿对投资强度有了更为具体的要求,2018年版文件只对资本金的最低限度做出规定:“新建和改扩建多晶硅制造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30%,其他新建和改扩建光伏制造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0%。”但2020版的征求意见稿在此基础上又对投资强度做出具体要求,即:“电池制造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900万元/亩,组件制造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500万元/亩。”对投资强度做出要求,旨在衡量企业的投资实力,从刺激经济增长的宏观政策影响下这种投资强度门槛的提高非常有必要。这可以筛选出一部分有实力的企业率先取得改扩建的机会。
修改二:技术要求更高
2020版征求意见稿的目的是提高光伏的技术水平,所以在此次修改中对技术的要求有了明显的提升。对比2018年和2020年版的两份文件,可以发现2018年对于光伏项目和产品的要求是从规模和数量出发的,比如,2018年要求:多晶硅项目每期规模不低于3000吨/年;硅锭年产能不低于1000吨;而今年的要求是从质量上出发,对光电转换效率和硅片厚薄等质量的要求更细致。比如2020年版的征求意见稿要求多晶硅电池和单晶硅电池(双面电池按正面效率计算)的平均光电转换效率分别不低于19%和22.5%。
2020版的征求意见稿提出了鼓励企业取得省级以上独立研发机构、技术中心或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这一点在2018年版的没有出现。
修改三:强化智能制造工艺
2020版的征求意见稿与2018年版的最大的不同在于新增了智能制造方面的规定。这一点在2018版的文件是完全没有的内容。2020版征求意见稿第四部分规定:
(一)鼓励企业加强顶层设计,促进自动化装备升级,推动自动化水平提高。
(二)鼓励企业推动生产设备联网与数据采集,积极建设企业资源计划(ERP)、制造执行系统(MES)、数据采集与监视控制系统(SCADA)、供应商关系管理(SRM)、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系统(PLM)、仓库管理系统(WMS)、客户关系管理系统(CRM)等信息化系统,推动企业数字化建设。
(三)鼓励企业将自动化、信息化及智能化等贯穿于设计、生产、管理和服务的各个环节。
(四)鼓励企业积极开展智能制造,降低运营成本,缩短产品生产周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利用率。
之所以单列一章强化智能制造工艺从本质上说也是为了提高光伏企业的技术水准、降低生产成本,促进行业的发展。
修改四:节能降耗
2020版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延伸和强化了关于光伏产品和项目节能降耗的要求。关于节水方面,2020年版征求意见稿把2018年版的硅片项目水耗低于1400吨/百万片,升级为硅片项目水耗低于1300 吨/百万片,也就是要求光伏企业改扩建项目每百万片硅片生产要节约100吨水;此外今年给予N型和P型电池规定了不同的水耗标准,P型晶硅电池项目水耗低于750吨/MWp,N型晶硅电池项目水耗低于900吨/MWp。而2018年则统一规定为电池项目水耗低于1500吨/MWp。
由此可见,国家在技术类型上更加细致地对其水耗水平进行区分,也是因地制宜地对先进的光伏电池技术进行支持,让每种技术都有适合自己发展的能耗空间。
在用电方面,2020年的征求意见稿也对光伏企业做出规范,比2018年要求更严格。2020年版征求意见稿将现有多晶硅项目综合能耗从小于100千瓦时/千克,降至小于80千瓦时/千克;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综合电耗小于80千瓦时/千克降至小于70千瓦时/千克。现有硅锭项目也从平均综合电耗小于8.5千瓦时/千克降至小于7.5千瓦时/千克。在现有多晶硅片项目平均综合电耗从小于45万千瓦时/百万片降至小于25万千瓦时/百万片。
综上所述,2020新版的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的目的是为了筛选行业中的头部企业,让这些企业在取得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的基础上对先进产能进行扩产,这种扩产的结果是加速行业的优胜劣汰,一些常规组件、电池片企业想要扩产几乎难以实现。也就避免了光伏产品出现结构性产能过剩的可能。
能耗降低成和智能制造也成为光伏企业在未来改扩建项目的重要支撑,利用太阳能制造太阳能产品的企业会在这个过程中受益,这也将进一步淘汰掉光伏行业的中小型企业和绝大部分的落后产能,对于我们国家光伏产业的后续发展和整个国家的环境治理来说都会大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