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联合自治区公安厅、邮政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优化城市配送车辆便利通行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有效促进城市配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通知》明确,新能源车不限行,对取得城市配送车辆通行证的新能源车辆和达到国六排放标准清洁能源配送车辆运输生活必需品、鲜活农产品、冷藏保鲜产品、邮政寄递等涉及民生物资的取消通行限制,在城市公共停车场、货物装卸点等停车场地免收停车费。《通知》同时要求各地尽快出台城市配送车辆分种类、分时段、分路段、分区域通行管理措施,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政府支持。
据介绍,随着电子商务技术的广泛应用、现代消费方式的不断升级以及城市工商业发展模式的日趋多元,结合城市产业布局调整,小批量、多频次、时效性强的直接配送、住宅配送以及“门到门”配送需求日益增长,城市配送是物流链条中最后一公里的配送,在整个供应链环节内起着极为重要的起承作用,已被国家列入物流业振兴九大工程,提至优先重点发展的高度。该《通知》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安厅、邮政管理局联合印发,将共同完善城市配送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城市配送车辆技术管理,优化城市配送车辆(包括邮政配送车辆)通行管理,提升城市配送运输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