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发布了《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征求意见稿)》意见公告。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0年8月12日至2020年9月11日。公告内容包含锂电池、充电桩、储能、新能源等相关产业,其中青海、宁夏、新疆、内蒙古4地大力发展储能产业,青海同时也在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产业。四川、甘肃、内蒙古、广西等4地大力发展锂电池产业。
具体公告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西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部署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对《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14年本)》进行了修订,形成了《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国家现有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包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均按最新修订版本执行);二是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在《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按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列确定(如所列产业被国家相关产业目录明确为限制、淘汰、禁止等类型产业,其鼓励类属性自然免除)。
本次修订的导向是,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围绕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发挥优势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强化创新提高产业链稳定性和竞争力,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推动发展现代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0年8月12日至2020年9月11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首页“意见征求”专栏,进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栏目,填写意见反馈表,提出意见建议并附具体理由(如政策依据、相关数据等)。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0年8月12日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征求意见稿)》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