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公布了第二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相关工作安排,将有7个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分别对北京、天津、浙江3个省(市),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2家中央企业开展督察进驻工作,并对国家能源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个部门开展督察试点,督察进驻时间约为1个月。
这是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首次将国务院有关部门纳入督察范围,为什么会首选这两个部门督察?此次督察与以前有哪些不同之处?后续督察是否会扩大到国务院其他部门?
在8月28日生态环境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介绍说,对有关部门开展督察重点聚焦三个方面: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新发展理念,建立健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政策体系情况;二是职责范围内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及其处理处置和推动解决情况;三是落实“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一岗双责”情况。
刘友宾表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在坚持问题导向的前提下,对国家能源局、国家林草局的督察将采取“督察组督察+部门自查”协同推进的方式。在督察组开展督察的同时,被督察部门围绕督察的重点方向同步开展自查工作,做到自查与督察协同推进,自查报告与督察报告相向而行。
至于为何选择这两个部门?刘友宾说,选择国家能源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两个部门开展督察试点,是经党中央、国务院研究确定的。这两个部门在总书记十分关心的蓝天保卫战、长江大保护、黄河生态修复等重点工作中承担重要职责。选择这两个部门开展督察试点,不仅有利于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而且在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方面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中国电力网注意到,生态环境部表示,此次督察组将重点关注国家能源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两个部门工作立足点、制修订政策文件是否符合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新发展理念要求,重点检查部门职能范围内生态文明建设重点任务部署推动、监督指导情况,以及发生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处理处置情况。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要求,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做好后续部门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