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发改委下发《关于公布2020年全省化解煤炭过剩产能调整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2020年全省计划化解煤炭过剩产能2621万吨,其中,计划关闭退出煤矿8处、退出产能806万吨,计划核减产能煤矿29处、退出产能631万吨,以其他形式退出产能1184万吨。
《通知》提出,今年全省化解煤炭过剩产能调整计划,分别由山东能源集团和烟台、济宁、泰安3市抓好落实。其中,山东能源集团化解2244万吨,关闭煤矿6处,关退产能746万吨,核减产能煤矿23处,退出产能559万吨,以其他形式退出煤炭产能939万吨。烟台市化解60万吨,关闭煤矿2处,关退产能60万吨。济宁市化解产能12万吨,核减产能煤矿2处,核减产能12万吨。泰安市化解产能305万吨,核减产能煤矿4处,核减产能60万吨,以其他形式退出煤炭产能245万吨。
《通知》明确,今年全省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关闭退出调整计划,山东能源集团将关闭的6处煤矿分别是:山东许厂煤矿有限公司、山东新阳能源有限公司、山东华恒矿业有限公司、山东省田庄煤矿有限公司、肥城曹庄煤矿有限公司、山东省济西生建煤矿。烟台市将关闭的2处煤矿分别是:龙口市洼东煤矿有限公司和龙口市桑园煤矿有限公司。
《通知》强调,2020年是“十三五”煤炭去产能工作的收官之年,各有关市政府、山东能源集团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切实把煤炭去产能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煤炭去产能成果,坚决完成“十三五”全省化解煤炭过剩产能6460万吨规划目标任务。
《通知》要求,各有关市、山东能源集团要坚持有序组织退出,科学编制煤矿关闭退出方案,明确停产、回撤、关闭等时间节点,按程序完成报批工作。上半年已实施关闭的煤矿,要对照标准做好验收工作;下半年计划关闭的煤矿,要确保9月底前停产、10月底前关闭到位、12月底前通过省级联合验收。列入核减生产能力计划的煤矿,要于9月底前完成生产能力核减和相关信息变更登记、公告等工作。购买省外煤炭产能指标的煤矿,要于9月底前完成产能指标交易合同签订,并按程序报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专项小组办公室备案。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