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光伏头条获悉,港股上市公司福莱特玻璃(06865.HK)公布,于2020年10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福莱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福莱特玻璃于2020年6月12日公布,董事会已批准建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尚需股东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二次类別股东大会上批准。董事会将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二次类別大会上提呈决议案,以供股东考虑及酌情批准(其中包括)建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本次公开发行的A股每股面值为0.25元(人民币。下同),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数量本公司A股总股本为15亿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A股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4.5亿万股,并以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档为准。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內不得转让。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亿元,将用于年产75万吨光伏玻璃二期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