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气设施是促进天然气供需动态平衡、增强供应保障能力的重要基础设施。日前,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印发《江西省贯彻落实国家加快天然气储备能力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加快推动江西省天然气储备能力建设,力争2020年底,江西省储气能力达到1.75亿立方米。
明确天然气储备重点建设项目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在《方案》中明确了重点任务:一是加快推进天然气储备重点项目建设:抓紧完成湖口液化天然气(LNG)储配项目一期工程整改任务,保障安全平稳运行;重点支持和加快推进湖口液化天然气(LNG)储配项目二期工程前期工作,确保2020年底前开工建设;稳步推进樟树地下盐穴储气库前期研究工作,待条件成熟后,适时启动建设。二是提高市县及城镇燃气储备能力。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表示,《方案》是在结合江西省实际的基础上,对国家相关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为江西省加快天然气储备能力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主要体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突出了细化实化,注重与相关国家政策衔接,每一项任务都提出了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并明确了具体责任单位。二是突出了重点任务,确定了全省及市县燃气储备能力目标,明确了天然气储备重点建设项目。三是突出了投资回报机制,明确储气投资企业以市场形成价格机制方式回收投资并获得收益,城镇燃气企业可通过终端销售价格合理疏导采购储气设施天然气或租赁库容增加的成本。
在加强规划布局方面,《方案》明确,要加强规划布局,明确重点建设任务。根据国家部署的储气目标任务要求,各地按照“自建应急、集中调峰”原则,以集中建设为主,分期分批有序建设,避免分散建设、“遍地开花”,从源头消除城镇燃气安全隐患。同时,紧抓天然气储备重点项目建设,多措并举落实储备能力。
突出投资回报机制
记者梳理发现,《方案》共五部分十二条,坚持问题导向,从加强规划布局、创新运营模式、深化体制改革、落实支持政策等方面提出政策措施。其中,尤为引人关注的是突出了投资回报机制。
在创新运营模式方面,《方案》要求,要创新运营模式,健全投资回报渠道。明确推行储气设施独立运营模式,储气设施应独立核算,专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
独立运营的储气设施,储气服务价格、天然气购进和销售价格均由市场竞争形成。支持市、县(区)政府和城镇燃气企业通过自建合建、租赁购买储气设施或储气服务等手段履行储气任务,其自建自用的配套储气设施,投资和运行成本可纳入配气成本统筹考虑;采购储气设施天然气、合建共用储气设施,按比例租赁库容增加的成本可通过销售价格合理疏导。
在深化体制改革方面,《方案》要求,积极引导市场交易。加快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公平开放,储气设施连接主干管网,管道运输企业优先接入、优先保障运输。同时,积极引导天然气公开交易,通过市场发现真实市场价格。
对于业界最为关心的落实支持政策方面,《方案》也详细列明了支持政策,保障储气设施建设。《方案》从土地、财税、金融、投资等方面提出多项支持政策,提高企业投资积极性,激励企业加速补足储气基础设施建设短板。要求各地保障储气设施建设用地需求,做好新增建设用地统筹安排;对符合条件的储气设施给予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提供多种服务,支持储气企业发行债券融资等;对重点地区保障行政区域内3天用气需求量的应急储气设施建设,给予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并鼓励有条件地区出台投资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