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0日,国家能源局公示了首批科技创新(储能)试点示范项目名单(公示稿),其中包含可再生能源发电侧、用户侧、电网侧、火储调频各有2例项目,共八个项目入选,示范项目的公布引发了业界广泛的关注和讨论。自2017年《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7〕1701号)印发以来,储能示范项目就作为能源局的重点工作在推动,历时两年,广泛征求了业内各相关方的意见,几经讨论,最终于2020年7月正式公开征集,在全国已投产电力储能工程(抽水蓄能除外)中组织筛选首批科技创新(储能)试点示范项目。
此次公示的示范项目主要来自青海、河北、福建、江苏、广东五个省份,包括国电投黄河水电、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国网冀北电力公司、平高集团、南瑞继保、宁德时代、阳光电源、智光储能、索英电气、科陆电子、中天科技、华润电力、南都电源、科华恒盛、百能汇通、上能电气、中航锂电等企业参与了项目投资建设。
十三五时期,我国储能产业发展迅速,据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不完全统计,截至2020年上半年,中国已投运储能项目累计装机规模达到32.7GW,占全球17.6%,新兴电化学储能技术应用累计装机规模达到1831MW。我国产业实现了技术装备多元化发展,并在商业模式创新、市场机制配套、保障措施落地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和突破,为储能产业从示范应用向商业化发展奠定了基础。
储能产业快速的发展,既积累了实践经验,也在发展过程中暴露出各种问题,需要及时总结和深入的分析,通过征集筛选示范项目,为行业树立了标杆和典范。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通过调研参与示范项目实施的相关单位及行业专家跟踪了解到,示范项目的征集和筛选体现了以下几个特点:
一、示范项目体现了储能的综合价值和效益
本次科技创新(储能)试点示范项目申报,要求申报项目原则上为2018年1月1日以后投产,连续在运至少一年的项目。储能系统投资规模原则上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申报项目要求知识产权清晰,技术先进,应用示范带动作用良好。示范项目主要从适用场景、技术先进、自主创新、安全防护、综合效益、经济性、地方政府支持情况等七个维度进行综合评价。
二、示范项目类型全面,具有典型性
本次申报共接收到申报主体申报项目96项,来自26个省市自治区,储能项目涵盖电源侧-可再生能源配套、电源侧-常规火电配套、电网侧和用户侧等应用领域,覆盖电化学储能、物理储能、储热等多种储能技术类型,具有典型性和示范性,能够较为全面的代表目前我国储能产业发展和技术应用的水平。
三、示范项目评价指标合理,体现了先进性和创新性
在已征集示范项目中,大部分电化学储能项目的系统充放电循环效率大于85%,热储能项目的系统充放效率大于75%,示范项目涵盖了各类主流储能技术。各应用领域储能综合效益较为突出,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可再生能源的规模化开发利用的价值显著,储能还同时是构建能源互联网、促进能源新业态发展的核心基础。在现有政策和市场环境下,我国储能技术初步实现了商业化应用,符合“指导意见”对产业发展和技术应用的定位。
总结:示范项目进一步引领储能产业可持续发展
“指导意见”曾提出“十三五”和十四五”两个阶段性储能产业发展目标,即第一阶段实现储能由研发示范向商业化初期过渡,第二阶段实现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储能的商业化和规模化发展的目标有望在下一个五年全面实现。
示范推广是新技术新产品商业化发展的必经之路,也是降低储能技术应用安全风险的重要环节。通过示范项目征集工作,能够分析总结各类储能项目的成功经验和存在问题,促进各类先进储能技术装备与系统集成创新,建立健全相关技术标准与工程规范,培育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商业模式,推动支持储能发展的相关政策出台;通过对示范项目的跟踪评估,可以引导各市场主体加强不同储能类型在不同应用场景的技术研究;通过总结示范项目的运行经验,能够对电化学储能安全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究,促进储能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保障储能安全可靠运行。
目前,储能项目的落地实施还需要明确储能建设运行环节的各类办事流程,扫清储能参与电力市场的规则阻力,设计体现储能等灵活性资源调节能力的补偿激励机制,让储能更好地为电力系统服务并获得对等的价值回报,这也是行业发展的期望。
总之,示范的目的是为更快速地向商业化发展过度,储能已经做好了技术储备。推动政策和市场机制与产业发展需求的全面匹配,是推动储能商业化运营模式创新的基础,也是未来五年实现储能产业成为新经济增长点的关键支撑。
未来储能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还需要政策和市场机制的匹配,才可支撑“十四五”时期全面商业化和规模化发展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