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际能源网/风电头条(微信号:wind-2005s)获悉,华北能源监管局于11月30日公布河北南部电网在10月份对“两个细则”的试运行结果的通知和京津唐电网2020年10月份“两个细则”试运行结果的通知。
《河北南网通知》表明河北南部电网各风电场2020年10月份的考核总费用510.73万元,补偿分摊总费用377.31万元。共计32个风电场,请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据此文件,对各发电企业2020年10月份考核和补偿费用及时进行结算。
《京津唐通知》表明各风电场2020年10月份的考核总费用983.83万元,补偿分摊总费用410.65万元。共计115个风电场,请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和国网北京市、天津市、冀北电力有限公司据此文件,及时结算各发电企业2020年10月份“两个细则”费用。
以下是各风电场的清单:
据国际能源网/风电头条(微信号:wind-2005s)了解,华北能源监管局于2019年9月30日发布《关于印发华北区域并网发电厂“两个细则”(2019 年修订版)的通知》。
《“两个细则”通知(修订版)》保留原有的《华北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和《华北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还新增《华北区域风电场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对风电场并网运行规范有了明确的管理规定。
《风电场管理细则》指出应用范围为已并网运行的,由地(市)级及以上电力调度机构调度的风电场。县电力调度机构及其调度的风电场可参照执行。
新建风电场自第一台风电机组并网当日起,六个月后参与本细则;扩建风电场自第一台风电机组并网当日起,进行参数设置更新,自动纳入本细则考核管理,免除因扩建期间配合主站调试引起的技术管理考核。
风电场以工商注册公司为基本结算单元参与本细则。 能源监管机构负责对风电场执行本细则及结算情况实施监管。华北区域省级及以上电力调度机构在能源监管机构授权下按照调度管辖范围具体实施所辖电网内风电场参与本细则的执行与结算,运行结果报能源监管机构批准后执行,依据运行结果风电场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