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国家政策的大力推动,市面上的各类新能源汽车越来越丰富,许多准车主纷纷选择购买了新能源汽车。对于这些新能源汽车车主来说,充电能否得到保障直接关系到日常使用是否便捷。前不久,家住北京市东城区的关先生给《法治进行时》栏目打来热线求助电话,他说自己的电动车购买了4年了,小区一直不同意他安装充电桩,以至于他每次充电都十分麻烦。
关先生住在东城区百荣小区。2016年,为了方便出行,他购买了一辆新能源汽车。可没想到,出行虽然便利了,但给车充电又成了烦心事。
关先生说,当初购买电动车,是觉得有车位,晚上下班回家能随时充电,不耽误时间。结果,车买了4年,充电桩始终没有建成。
记者了解到,关先生买车后不久就向供电部门提交了一份电表安装申请,但对方告诉他,还需要提交一份由物业出具的同意安装的证明。
采访当天,记者来到了小区物业,对于业主反映的情况,一位负责人也做出了解释。
物业负责人告诉记者,百荣家园小区属于回迁房。2015年建设完毕至今,开放商一直没有出售车位,车位属于只租不卖的状态,为了尽可能做到公平,地下车库还实行每两年摇一次号。因此小区车位不固定,不适合私自安装充电桩。
对此,北京律师协会的刘凝律师进行了分析:车主在租赁的车位上安装充电桩应该取得产权方的同意,在法律上是没有问题的,因为安装充电桩必定涉及到停车位结构的改变。但是随着国家鼓励电动车发展的政策不断推出,鼓励充电桩建设的政策也在推出。在这种情况下,租赁方说服产权方安装充电桩是不难的,因为安装充电桩对停车位来讲是一个增值的行为,是一个双赢的事情。
物业负责人说,业主安装充电桩的要求短期内可能不会实现,但考虑到新能源车面临的充电问题,他们正在筹备在公共区域安装充电桩。
刘凝律师提示:现在有的小区开发商并没有把车位出售给业主,而是以租赁的方式给业主使用,在这种情况下充电桩建设的责任主体应该是开发商。既然是产权方提供给业主使用,在国家大力鼓励电动车发展的形势之下,不但应该允许租户装充电桩,而且应当统一规划、统一考虑小区的停车位,怎么来适应国家电动车发展的政策,怎么统一来安装充电桩。业主也可以通过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积极地和开发商协商,来共同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