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即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正式发布。这是本世纪以来第18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文件整体上要求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
今年在农业农村工作安排上,中央一号文也对农村的能源工作做出了明确的部署,在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提到了“加大农村电网建设力度,全面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推进燃气下乡,支持建设安全可靠的乡村储气罐站和微管网供气系统。发展农村生物质能源。加强煤炭清洁化利用”等方面的内容。但实际上中央一号文对农业农村方面的工作部署的部分内容也与能源领域相关,需要能源行业特别关注。
乡村振兴需搞好电力基础设施
我国的扶贫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功,能源在参与产业扶贫的过程中也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农村全面解决贫困之后,党中央依然在拓展和巩固脱贫的成果,除了设置5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之外,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推动“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移。
由此可见,扶贫的下一站在乡村振兴,乡村的振兴离不开产业的发展,也离不开基础设施的建设。中央一号文提出:“在脱贫地区重点建设一批区域性和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可以试想一下,建设区域性和跨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是什么?应该没有比建设农村电网更为合适的基础设施项目了。一方面这样的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大,带动当地就业人数多,可以确保农村人口就近就业,防止其返贫。
另一方面农村电网建设得更完善也有利于消纳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电力,加速农村能源革命的进程。对于电力装备企业来说,这是重大利好消息,当城市电网建设日益完善之后,电力装备制造企业的下一个市场在农村。
耕地红线利好光伏+和分布式
中央一号文明确要求:“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强化土地流转用途监管,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国家对于土地尤其是耕地的管控进一步加强,意味着想要通过土地置换改变土地用途,建设大规模单一的集中式光伏电站的可能性会进一步降低。为了规避风险,光伏+农业、光伏+林业等不改变土地性质的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可能会适当增加。此外农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发展也会因土地的限制较少得到快速发展。
此次中央一号文在农业生产方面要大面积推行农机装备的应用,并对农机装备进行补贴。今后的光伏+农业项目在设计之初就会采用高支架、宽行距的设计方案,确保农业生产的机械化运行。不排除一些光伏+农业项目为了农机补贴而改变原有设计方案。对于光伏支架企业来说这也是一个利好消息。
农村生物质能应用将上新台阶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侧重农村绿色发展,尤其重视秸秆综合利用和农膜、农药包装物回收行动。除了明确提出发展农村生物质能源之外,还要求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源头分类减量、资源化处理利用,建设一批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
也就是说发展生物质能源不再是一句口号,而是有具体可以落地实施的垃圾回收利用的系统方案,从源头上治理农村的生态环境的同时,还能为农村生物质能的利用做出指引。
也就是说农村生物质能的原料不仅仅来源于秸秆,还有大量的厕所垃圾、生物质垃圾可以用作沼气生产。中央预算也会相应的向农村倾斜,对于一些农村生物质能的企业来说,有政策、有资金支持的农村项目可以给公司带来发展的新机遇。
燃气下乡利好储运行业
此次一号文提出燃气下乡和煤炭清洁利用的要求,利好农村燃气行业的发展,尤其是对于燃气储运行业来说是重大利好消息。
中央一号文在提出燃气下乡和煤炭清洁利用方面提出要求,主要是为了治理农村的生态环境,减少污染。尤其是我们国家在提出2060年碳中和目标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农村也是碳减排的重点区域。
此前主要燃烧散煤和生物秸秆给环境带来的污染必须要解决,实现燃气替代是必然之选,但是农村与城市的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差距较大,农村想要实现燃气替代必须要加强燃气储运基础设施建设,以此才能保障农村大部分地区可以持续使用天然气来代替煤炭。城市燃气市场格局已经初步成型的情况下,农村燃气市场将成为下一个燃气行业的必争之地。
综上所述,电力装备、分布式光伏、光伏支架、生物质、燃气储运等相关行业根据中央一号文的规定将迎来比较好的发展机遇,相应的企业应该密切关注行业的动态,提前做好规划布局。
因为中央一号文还提出稳步恢复草原生态环境的要求,原有的一些草原上建设的风电项目可能会面临拆除、恢复草原生态的不利影响,提醒风电企业注意开发项目的环评问题,防止投资建设的风电项目因为环境问题给企业带来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