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隆重开幕。作为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所提出的八项重点任务之一,“碳达峰、碳中和”引发今年两会热议。此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发布“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明确六个方面18项重要举措,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部分全国代表、委员就如何推进该行动方案,促进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从不同领域进行了分析建议。
全国政协委员陈修言: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事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长期战略,能源电力领域需付出更多更大努力。在这种背景下,国家电网公司发布了“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发挥“大国重器”和“顶梁柱”作用,当好能源清洁低碳转型的“引领者”“推动者”“先行者”。
建议统筹制订总体方案和具体措施,出台国家行动方案,明确碳达峰峰值、“碳达峰、碳中和”实施路径、时间表和线路图,将主要指标分解到各行业、各地区,推动全社会节能提效,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严格控制能耗强度,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制订需求侧响应政策措施,加大节能改造和电能替代力度,发展综合能源服务;要加强能源电力统一规划,充分发挥大电网资源优化配置平台作用;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清洁高效发展煤电。
全国政协委员奚国富:大力推进电气化可促进清洁能源利用,是加快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手段。国家电网公司近日发布的“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提到,在能源消费侧,全面推进电气化和节能提效。
建议强化顶层设计,提升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将用能电气化纳入国家相关行业规划和城市发展规划;国家和地方政府分别出台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专项政策,建立监督考核制度,将电气化完成情况纳入生态环保考核指标体系;结合各行业数字化产业转型,深入推进工业生产、建筑供冷供热、交通运输、农业及农村等领域电能替代。加快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和全国碳市场建设,完善市场机制和价格财税政策,疏导电气化成本。
全国人大代表潘敬东: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长期战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发布“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提出了能源电力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的实施路径。
首都北京率先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将在全国起到示范作用。清洁能源快速发展,为绿电进京创造了条件。建议国家出台支持北京等重点区域率先实现“碳中和”目标的政策,将张北—胜利等特高压项目及北京东—通北等6项外受电通道项目纳入国家“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建议国家相关部委将电气化纳入国家相关行业规划和城市发展规划,明确实施路径,同时在总结北京等碳市场试点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加快全国碳市场建设。
全国人大代表肖黎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发布“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有力支撑。应调整新能源发展管理方式,实现从规模化发展到高质量发展的转变;提高新能源发电利用率,在全社会形成新能源消纳合力,促进电力结构调整。
建议构建统筹协调的规划体系,由政府主导制订能源行业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路线图,明确新能源发展的总体方案和具体措施;提升新能源消纳技术水平,开展“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源网荷储一体化”研究,推动电力系统各环节技术水平升级。推动建立抽水蓄能电价疏导机制,出台需求侧响应政策和产业扶持政策,完善新能源消纳机制;加快建设全国范围的电力交易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以风火打捆交易等方式推动新能源参与市场交易,健全违约问责和电量奖惩机制,充分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
全国人大代表于金镒:国家电网公司于3月1日发布“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提出通过供给侧结构调整和需求侧响应“双侧”发力,解决“双高”“双峰”问题,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
近年来,国家电网公司加快形成绿色生产和消费方式,截至2020年年底,在能源生产环节,国家电网公司经营区清洁能源装机7.1亿千瓦,占比42%。建议在能源供给侧,坚持和完善能源双控制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严格控制能耗强度,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在能源消费侧,大力推进终端用能电气化,将电气化纳入行业规划、城市发展规划和生态环保考核指标体系,提高各领域电气化普及率;在电网建设运营环节,发挥大电网资源优化配置平台作用,在发展新能源的同时,清洁高效地配置一定规模的火电等常规能源。
全国人大代表王金行:2021年3月,国家电网公司发布“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提出了能源电力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的实施路径。加快新能源发展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关键举措,加快储能产业布局则是实现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建议在新能源加快发展背景下,加快储能设施建设。将加快储能产业发展纳入“十四五”能源电力规划,在国家层面出台政策,推动风电、光伏项目承担起提升调节能力的责任,与项目本体同步设计、施工、投运储能设施,并鼓励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储能。探索“调频和故障紧急支撑服务补偿”“共享储能”等商业模式,通过市场化方式解决成本回收问题,促进储能规模化商业化应用。完善抽水蓄能电站电价机制,合理核定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费,并将抽水蓄能电站运行成本分摊传导至全体终端用户,研究出台与储能成本挂钩的财政税收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