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北京召开,来自国家能源集团生产一线的全国人大代表张海英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此次提出的议案立足“十四五”,建议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加强新能源项目建设。
张海英表示,“十三五”时期,我国新能源项目建设成效显著,从未来各类电源增长空间看,到2030年大部分增量将来源于风电和光伏。国家和各级政府均制定了相应的政策,以东北地区为例,国家能源局专门下发《关于推动东北地区电力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推动未来东北地区形成风光水火储一体化发展布局。但目前新能源项目开发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项目进度受政策与实施等多重因素影响;新能源建设超出系统消纳能力导致弃风弃电风险;火电企业转型升级压力较大等。
张海英指出,在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下,新能源开发将是各地“十四五”规划和能源企业的发展重点。我国电力供应基本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电网系统不断升级,智能电网技术不断发展;建成了世界最大的清洁煤电供应体系;能源转型的驱动力已由被动的政策驱动型向主动的市场驱动型转变,以上条件为我国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实现电力低碳转型奠定了良好基础。
具体到如何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张海英认为,可以加大规模化新能源基地项目开发,鼓励发电企业独资或联合开发基地项目;加大分布式新能源项目开发,采用自发自用或直供电等形式,与增量配电、售电业务协同发展;增加新能源消纳空间,从源、网、荷、储、市场交易等多方面给予政策支持;优化新能源电价和补贴机制,从转移支付、地方补贴、绿证、碳交易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增加新能源土地供给,鼓励“农光”“牧光”“渔光”等复合式光伏项目开发和“风电+农业”模式;建议各级政府大力支持火电企业发挥火电机组优势,通过热电联产等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升机组利用效能,加快推进减排降碳,实现可持续转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