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21年要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其中特别强调,要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大力发展新能源,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有序发展核电。
推动二氧化碳减排,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势在必行。两会期间,记者采访全国政协委员、国家核电(上海核工院)总经理王明弹,他表示,低碳能源联动开发是加快国内能源结构转型、支撑社会经济发展的未来选择,应充分释放核电核能已经形成的产业能力。
记者:您今年的提案关注点有哪些?
王明弹:主要关注两个方面,一是关注核能以怎样的发展模式融入国家能源结构调整,探索建立不同特点的供能系统以满足不同需求,推进“3060”目标早日实现。二是关注如何利用碳排放权交易机制,调动地区积极性,因地制宜发展核能。
为满足国内社会发展需求,2030年非化石能源发电将提供全部发电量的50%,低碳能源联动开发是加快国内能源结构转型、支撑社会经济发展的未来选择。核能是调整能源结构的理想选择,其低碳属性已经得到国际和国内权威机构的认可。核电全生命周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仅为煤电的1%,与水电、风电基本相当,明显低于太阳能发电。核电能量密度高、单机组容量大,是快速改变能源结构、保障供给安全的良好途径。
三代非能动核电AP1000四台机组都已完成一个换料周期(18个月)运行,其安全性和稳定性已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组织的评审。
同时,核电重大专项投入已经带动中国核电产业从二代跨越至三代。目前,我国已经成功研发大型先进压水堆“国和一号”(CAP1400),实现自主研发、自主设计、设备自主供货。同时建立起来的产业能力,也推动了供热堆、多用途小堆等的研发,总体上形成“大小并举、海陆并进”的产品供应体系,可满足全中国海上、陆上等不同地区、不同功率等级、不同用途的能源供应。
记者:您认为应当如何充分利用和释放核电核能已经形成的产业能力?
王明弹: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建议相关部门通过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全面规划核电核能发展,充分利用和释放核电核能已经形成的产业能力,构建核能与新能源协同的电源结构。
大型反应堆可以用作东南沿海等经济发达地区基础负荷,满足这些地区稳定增长的能源需求,可通过推动“国和一号”(CAP1400)及CAP系列批量化建设来实现。小型反应堆可以满足海洋、陆地等供电、供淡水、船用动力、热电联供、综合能源一体化方案等,满足人口密度相对较低的地区或有机动性需求的能源需求。
例如,可在北方地区推广供热堆批量化建设,满足北方地区冬季供暖和工业用汽,同时缓解大气污染问题;可在西北地区推广小堆与新能源协同模式,给当地提供低碳能源供应,同时保障新能源外送、解决大规模新能源消纳问题。
另一方面,我建议相关部门将核电对碳减排贡献纳入CCER机制、碳交易市场,进一步体现低碳能源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
我国具备大规模发展核能的条件,在核安全监管、技术路线、运行管理、核安全文化建设等方面都有较好保障,新能源与核能互补发展可以更加有效支撑“3060”目标实现。
将核电碳减排贡献纳入市场机制,可以更加有效发挥市场对于资源配置和能源转型的作用,有利于调动各地方政府和高耗能企业的积极性,因地制宜建设或使用核能发电,实现区域性、产业性的碳达峰碳中和。
记者:国家核电(上海核工院)将采取哪些举措,加快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成势见效?
王明弹:今年初,国家电投清洁能源总装机突破1亿千瓦,这是国家电投清洁转型发展的一个里程碑。“十三五”期间,国家电投清洁能源装机占比从40%增长到56%,在同类能源央企中始终处于领先地位。同时,国家电投也是第一家宣布“碳达峰”的中国企业,设定了将于“2023年实现国内碳达峰”的发展目标。
核能将在我国清洁低碳能源体系中占据更重要位置,将在电力市场中进一步拓展市场空间。按照“十四五”期间装机容量的预测,以及“3060”目标下国家和各个区域的碳减排政策演变趋势,国家核电(上海核工院)主要思路与做法是“保机组、促开工、强拓展、助交易”。即保障在运核电机组安全稳定运行,技术上支撑“国和一号”示范工程按期建设,保障后续核电核能项目取得重大突破;抓住“3060”目标下能源结构调整的契机,“十四五”期间重点推进广西白龙、广东廉江、海阳3-6号在“十四五”之初核准,力争浙江海岛、三门二期、陆丰一期等核电项目在“十四五”中期核准;积极推进核能供热的示范应用,突破核能制淡、制氢核心技术。同时,多渠道合作推动核电参与碳排放权交易,进一步发挥核电作为清洁低碳能源的作用,并且极大提升其经济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