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风电头条(微信号:wind-2005s)获悉,3月17日,大唐新能源宣布收到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函件,函件要求大唐新能源科学制定拆除和生态恢复方案,确保在2021年5月中旬前完成涉及自然保护区内风电机组及配套设施整改,并在7月底前完成生态恢复工作。
在收到该函后,大唐新能源积极与贵州省、黔南州主管部门进行沟通,在落实整改要求同时尽量减少损失,主要措施包括:
1、尽快完成涉及自然保护区内的17台风电机组及升压站拆除工作及生态恢复工作。
2、对迁建风机机位重新选址。
3、向政府寻求新项目方面的政策优惠。
根据大唐新能源测算,本次拆除自然保护区风机及升压站涉及金额约1.7亿元。
资料显示,该项目由大唐黔南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主体工程包括24台风机、24台变压器和1座110KV升压站,总装机容量48MW,2014年2月开工建设,2017年6月建成投运。
项目立项、环评、水保、安评等相关审批手续于2012年(保护区设立前)办理完成,规划选址、林地审批手续分别于2013年10月、2015年1月(保护区设立后)办理,国土用地手续至今未办理。
根据现场调查,该项目在办理林地使用手续时,委托编制的《独山县大风坪风电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独山县大风坪风电项目使用林地现场查验报告》明确认定该项目不在保护区范围内。现场核查,6台风机位于保护区核心区、7台位于缓冲区、4台位于实验区,升压站位于缓冲区。
据国际能源网/风电头条(微信号:wind-2005s)了解,2020年8月,贵州省林业局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能源局等部门,邀请国内和省内保护区、生态、植物、动物、林学等领域的11名专家对大唐新能源针对该项目提出的《贵州都柳江源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优化调整论证报告》进行评审。
评审结果为,专家组认为独山都柳江源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区位及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持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非常重要,应在保护优先的前提下,审慎厘清自然保护区与大风坪风电场之间的关系。
无独有偶,2018年底,贵州省通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点出黔南州都匀市违法在环境敏感区建设风电项目问题。都匀市政府超越职权调整螺丝壳水源涵养林自然保护区的功能区划,在螺丝壳水源涵养林自然保护区内违规建设螺丝壳风电场项目(同时位于都匀斗篷山—剑江风景名胜区范围),且在施工中影响了周边生态环境,部分植被被破坏,虽进行修复,但进展缓慢。
螺丝壳风电场
2020年3月,都匀市市政府要求必须在2020年5月拆除1台以上风机,8月前所有风机全部拆除,并完成生态修复。
2020年12月23日,自然资源部针对已建成光伏、风电项目被划定在生态红线内,是否会被拆除问题做出回复。
咨询:经咨询地方自然资源局,反馈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正在进行中,并且已经建成的风电、光伏项目会继续保留在红线内,不能被调整出红线。 想确认一下,如果风电或者光伏项目已经建成了,手续合规,也不在自然保护区内,但是被划定在本次生态红线内,会不会面临被拆除的风险?后续国家会不会出台文件对此予以明确? 谢谢
回复:您好!为保持生态系统的连续性和完整性,位于生态功能极重要、生态极脆弱区域内零星的已建风电、光伏等设施可划入生态保护红线。新建风电、光伏等设施应避让生态保护红线。我部正研究制定《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明确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要求、人为活动管控。(国土空间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