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深入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十条措施》,深入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着力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快推进以煤为燃料的锅炉和工业炉窑技术改造和清洁能源替代。大力发展光电、风电、氢能等非化石能源,加快清洁能源推广,可再生能源并网装机新增600万千瓦,力争天然气消费196亿立方米。2021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稳中有降。
坚决有效降低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开展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资源效率、能源消耗对标提升行动,倒逼企业转型升级和技术改造。
强化散煤替代和煤质管控。坚持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应改尽改的原则,对有条件的边远山区和坝上地区,因地制宜推进风电、光伏太阳能等取暖方式,全力做好清洁取暖工程扫尾。加快推进无煤区建设,2021年年底前雄安新区达到无煤区要求。
另外提出加快“公转铁”工程建设进度;加强柴油货车排放管控;加强道路扬尘精细化管控;强化建筑施工和城市裸露路面扬尘管理;强化臭氧污染协同控制;强化秸秆和垃圾露天焚烧管控;加强矿山扬尘深度整治以上共十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