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继续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同时强调,平稳执行新核定的2021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进一步清理用电不合理加价,继续推动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持续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允许所有制造业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
如下是,国际能源网/光伏头条梳理了各省市2021年1月1日起执行的工商业电价。注:本次梳理的主要是各省市输配电价、销售电价、峰谷分时电价中的工商业电价。
在过去三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降幅分别是10%、10%、5%。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虽未明确提出降幅,但从已出台的政策文件看,一般工商业电价依然再降。
2018年提出“降低电网环节收费和输配电价”,明确由电网企业承担企业电费减免的责任。2019年提出“以改革推动降低涉企收费”、“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清理电价附加收费”,引入扩大一般工商业用户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等多种措施。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报告提出把降低工商业电价5%政策延长到2020年年底。
行政降价的挖潜空间逐渐有限,“十四五”时期降价手段的市场化走向逐渐明确。可以预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将不断完善,公益性以外的发售电价格将逐渐由市场形成,越来越多的电力用户或售电主体可与发电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确定交易价格。通过“所有制造业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进一步清理用电不合理加价”等举措,降电价工作将进一步融入市场化改革之中。
关注微信公众号“光伏头条”,后台回复关键词“工商业电价”,领取完整版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