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发挥国有企业引领、示范、带动作用,近日四川省国资委研究出台《关于省属企业碳达峰碳中和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这是四川国资国企率先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推动低碳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
总体目标
《意见》围绕“四川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国资国企怎么发挥作用、如何做好表率”,明确提出四川省属企业要围绕碳达峰碳中和“3060”目标,充分发挥引领带头作用,大力压减落后产能,推广应用低碳零碳负碳技术,在四川省企业中率先实现二氧化碳排放达峰,万元产值综合能耗与碳排放强度均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推动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产业优化、布局科学的绿色低碳发展格局,加快构建具有四川国资国企特色的绿色低碳发展模式。
实施路径
《意见》从优化布局结构、推动重点领域低碳转型发展、强化创新支撑等7个方面,为四川省属企业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出了路径措施。在优化布局结构方面,四川省属企业要将“双碳”工作纳入“十四五”发展规划,有进有退做好节能减碳,2021年底前要完成碳达峰行动方案制定。在推动重点领域低碳转型发展方面,结合省属企业行业分布等实际,重点围绕能源、制造、建筑、交通、服务业5个领域提出低碳绿色转型发展举措。在强化创新支撑方面,重点从技术创新、协同创新、模式创新3个方面,做强省属企业低碳绿色发展支撑。在加强碳排放动态监测和信息披露方面,省属企业要带头履行好社会责任,建立企业碳排放统计、监测、信息披露等机制。在环境资源交易市场建设方面,重点依托环交所,加快建设环境资源交易平台,提出打造西部碳排放权交易中心、西部环境交易中心和全国重要的环境资源交易市场目标。在推动绿色金融创新发展方面,要统筹用好各类绿色金融工具,鼓励企业参与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碳中和债)、绿色基金、绿色担保、碳金融等多种绿色金融工具创新,支持省属企业联合发起设立“绿色发展基金”,为符合要求的节能减碳等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在加快形成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方面,重点围绕倡导零碳活动、打造“双碳”体验中心、推动生态固碳等方面,引导树立新观念、形成新风气。
保障措施
《意见》要求,着力从强化组织领导、考核评价、人才支撑、宣传引导4个方面做好工作保障。四川省国资国企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起主体责任,把碳达峰碳中和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建立健全省属企业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机制、绩效考核激励约束机制,制定实施省属企业碳排放管理体系专业化人才培养工程,组织开展碳排放管理体系培训和业务研究,多形式多平台开展企业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宣传,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决策部署在省国资系统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