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天津、内蒙古、上海、江苏、辽宁、河南、福建、山东、广东、陕西、江西、甘肃、安徽、浙江、河北、新疆、宁夏、湖南、青海海西州、广西、湖北、北京等,各省份开展“整县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 ,逐步落地!‘’分布式项目整县推进‘’→ 2021第七届山西省清洁能源峰会 将专题讨论!(文末预约直播)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下发《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点击查看:政府安装比例不低于50%!7月15日前报送!国家能源局启动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
明确鼓励实行项目整体打包备案,并要求各地于7月15日前报送能源局新能源司。
7月15日,是一个关键的节点,对于各省来说,前前后后只有20天左右的时间,目前,公开资料查到的,天津、福建、广东、陕西、江西、甘肃、安徽、浙江、河北、新疆、山西、上海、内蒙古、江苏、辽宁、河南、宁夏、湖南、青海海西州、广西、山东、湖北、北京等23省已经陆续下发了《关于开展分布式光伏整县推进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户用光伏整县集中推进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
其中,广东省除本省发布政策外,下辖中山市、佛山市、潮州市等三个地级市也发布了关于报送推进户用和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相关文件。
此外,6月30日,山东省能源局正式下发《关于报送整县(市、县)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通知提出:整县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方案,要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住建等部门充分沟通衔接,确保方案科学可行。
从各省初步出来的回应文件,可以看到,有些省份的态度是,先简单尝试性推进,比如提出了“选取1-2个有意愿的试点参与申报”;有些省的态度相对是更积极的,比如甘肃省、浙江省,已经明确拿出了推进试点的工作思路。
目前,分布式大省山东的推进态度和工作思路还不够明朗,从公开资料暂未看到其有动作,不过,我们还是很期待分布式大省山东此次“分布式项目整县推进”的响应政策、思路、方向!
此外,我们还看到个别央国企非常欢迎“分布式项目整县推进”这个政策,个中原由我们暂不作分析。随着国家及各省落实拟在全国组织开展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和户用光伏开发试点工作,国家电投旗下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关于积极申报整县屋顶分布式开发试点的通知》,已经计划对22个地区进行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并形成重点申报清单。
近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向各省级公司下发了《关于积极争取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的通知,正式宣布加入屋顶光伏“抢夺战”!文件称,为落实国家能源局要求,全力开拓分布式光伏市场,国家电网决定组织各单位积极开展试点申报工作。
而中来与华为联合打造整县分布式光伏全场景解决方案,天合光能为整县开发提供产品到全场景解决方案,易事特集团召开动员大会抢抓“一县一企”屋顶光伏发展机会……种种迹象表明,民企也正积极准备着抢夺有关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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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政策:政府安装比例不低于50%!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下发《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文件指出,我国建筑屋顶资源丰富、分布广泛,开发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潜力巨大。开展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有利于整合资源实现集约开发,有利于削减电力尖峰负荷,有利于节约优化配电网投资,有利于引导居民绿色能源消费,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与乡村振兴两大国家重大战略的重要措施。
文件明确,党政机关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50%;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公共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40%;工商业厂房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利于30%;农村居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20%。
山西省政策:原则上每个市优选不超过2个县(市、区)
《通知》明确,各市能源局要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做为系统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措施,因地制宜认真研究谋划,高标准制定试点方案。同时,各市要统筹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总体部署、系统推进,坚持惠民便民、稳妥推进,统筹考虑运维管理及群众权益等方面因素。原则上每个市优选不超过2个县(市、区)。
另外,各县(市,区)应优选综合能源服务能力较强、具有持续完善和深化服务其业务的企业,为稳妥有序推进,先期试点建议一县一企,以整县(市、区)资源整合集约开发,助推先进技术应用落地。
申报试点县(市、区)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配电网改造、营商环境、光伏接网、项目备案等整县推进工作措施,因地制宜高标准编制试点方案。试点方案要与农业农村、住建、工信、电网等部门沟通衔接,需包含试点区域范围、时间安排、任务节点、后期运维、利益分配、保障措施等内容,确保试点方案科学可行。
此外,试点方案应明确拟采取的组织保障、政策支持、监督管理、协同工作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和机制,同时具备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应用创新、机制创新、产业融合等某一个或多个方面的创新点,具备在全省示范推广的价值。并于7月9日前将试点方案报送省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
甘肃省政策:按“3+10+X”框架开展户用光伏整县集中推进试点工作
甘肃省文件要求,甘肃省将结合市州太阳能资源条件、光伏发电发展现有基础及布局等因素,按照“3+10+X”框架开展户用光伏整县集中推进试点工作,其中:
“3”即由张掖市、金昌市、定西市确定一个县(区)开展分布式光伏整县推进试点工作。
“10”即在省上确定的酒泉市敦煌市、武威市民勤县、白银市景泰县、天水市清水县、平凉市崇信县、庆阳市合水县、定西市渭源县、陇南市康县、临夏州和政县和积石山县等10个乡村建设省级示范县(市)中,由县(市)按照《关于开展乡村建设示范行动的指导意见》(甘农领发〔2021〕4号)确定的重点任务,结合乡村建设示范行动确定一个或多个乡(镇)开展分布式光伏整乡(镇)推进试点工作。
“X”即鼓励市、县确定若干个村开展分布式光伏建设工作。试点工作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开展,根据地方意愿推动“一个企业建设一个县”等建设模式,鼓励具备实力的大型企业参与建设,提升试点工作成效。
要求各试点地区结合乡村振兴、者旧小区改造等工作,推进具备条件的农村、乡镇、城市住宅集中安装建设户用光伏。重点推动可利用屋顶面积充裕、电网接入和消纳条件好的工业园区、大型公共建筑等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鼓励新建工业园区、新增大型公共建筑建设分布式光伏。通过整县集中推进试点,降低城乡居民用电成本,推动户用光伏建设模式创新,促进光伏产业发展。
相关市州组织县(市)开展分布式光伏用地、电网接入等建设条件摸底调查工作,其中项目用地可选取公共服务设施(如乡政府、医院、村委会、广场等)、工商业屋顶、未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农户屋顶或院落。并于7月2日前报送甘肃发改委。
浙江省政策:新建农村户用屋顶安装比例达到40%以上、新建公共基础设施安装比例达到100%左右
浙江省讨论稿文件明确,各地可结合自身光伏发展情况,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和扶持政策,全力推进分布式3.0模式,实现分布式光伏迭代升级。浙江省到2025年末,分布式光伏装机从“十四五”可再生能源规划中“十四五”新增500万千瓦的目标,提高到新增600万千瓦。
同时,车站、学校、医院、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等公共建筑屋顶安装比例达到50%以上;商业建筑屋顶安装比例达到40%以上;特色小镇、开发区(园区)的建筑屋顶安装比例达到60%以上;农村户用屋顶安装比例达到30%以上。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大型构筑物(建筑物)上空安装比例达到90%以上。
新建工业厂房比例达到80%以上;新建民用建筑推广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系统,安装比例达到60%以上,其中未来社区安装比例达到80%以上;新建农村户用屋顶安装比例要达到40%以上。新建(改建)大型停车场地等公共基础设施安装比例达到100%左右。鼓励设施农业、设施畜(禽)养殖业等结合农牧业生产,在大棚、畜(禽)舍等安装分布式光伏。
另外,文件要求,第一阶段以整县推进,2022年8月底前完成第一批试点工作,第二阶段以整市推进,2022年底,对第一批试点县(市、区),进行分析总结提升,选择2-3地市,进行全市推广。第三阶段全省推进,2023年起,在全省省域范围推广,2025年年底前完成全省推广工作。
在试点选取方面,舟山选择1个县(市、区)、其他设区市选择2个以上县(市、区)、26个山区县参与第一批试点工作。试点县(市、区)应具备大规模开发利用户用和屋顶分布式光伏的条件,并可为后期在全省范围内复制、推广提供良好示范。试点实施方案于6月30日前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浙江省政策:山区26县参与整县推进试点,不得暂停备案与电网接入
浙江省能源局印发《关于开展浙江省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山区26县全覆盖参与试点项目,鼓励各设区市在山区26县以外推荐开发积极性高、日间电力负荷大的县(市、区)参与试点。
同时,试点工作要与现有光伏项目推进工作有机结合,不得以开展试点为由暂停、暂缓现有光伏项目立项备案以及光伏电力接入审批。拟申报县(市、区)须在7月9日前上报浙江省能源局新能源处。
福建省政策:开展户用光伏整县集中推进试点申报工作
福建省发布《关于开展户用光伏整县集中推进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指出,试点目标和内容以所辖县(市、区)为试点地区,结合乡村振兴、老旧小区改造、光伏惠民等工作,推进具备条件的农村、乡镇、城市住宅集中安装建设户用光伏。
通过整县集中推进试点,降低城乡居民用电成本,推动户用光伏建设模式创新,提升可再生能源电力发电比重,促进先进光伏等新能源产业发展,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有效减少能源领域碳排放。
并明确各有关设区市发改委根据本地光照资源条件和户用光伏建设条件,组织所辖县(市、区)开展户用光伏整县集中推进试点申报工作,优先支持光照资源好的地区开展试点,原则上年总辐射量应达到1250kWh/m2。试点地区允许分类分批推进,先行开展乡镇(街道)集中推进试点示范。
广东省政策:原则上选取一个有代表性的县(市)进行试点
广东省文件指出,具备条件的地市原则上选取一个有代表性的县(市),提出整县(市)试点方案,充分利用农村屋顶、园区屋顶等资源条件开展试点。试点方案需包含试点区域范围、时间安排、任务节点、后期运维、利益分配、保障措施等内容。
试点应充分考虑房屋质量安全、寿命期限、合规合法性等因素,并结合乡村振兴、农房改造、农网改造、园区建设等工作开展试点,鼓励创新开发合作模式、试点项目备案、接入方式等。
编制试点方案时,应会同开发企业或咨询服务机构加强与农业农村、住建、工信、电网等部门沟通衔接,确保试点方案科学可行。请于6月30日前报送广东省能源局。
广东省中山市政策:试点应充分考虑房屋质量安全、寿命期限、合规合法性等因素
6月11日,中山市发改局下发关于报送推进户用和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函。文件指出,经咨询广东省能源局,中山市具备较大规模开发利用屋顶资源、且电网接入和消纳条件良好的镇(街)、村,可积极组织申报“试点方案”。“试点方案”需包含试点区域范围、时间安排、任务节点、后期运维,利益分配、保障措施等内容。
文件明确,试点应充分考虑房屋质量安全、寿命期限、合规合法性等因素,并结合乡村振兴、农房改造、农网改造、园区建设等工作开展试点,鼓励创新开发合作模式、试点项目备案、接入方式等。编制试点方案时,应会同开发企业或咨询服务机构加强与农业农村、住建、工信、电网等部门沟通衔接,确保试点方案科学可行。此外,试点方案于6月25日前报送中山市发改局能源科汇总后报广东省能源局。
广东省佛山市政策:鼓励创新开发合作模式、试点项目备案、接入方式等
6月11日,佛山市发改局发布关于报送整县(市)推进户用和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通知明确,具备条件的区、镇(街)、高新区、村级工业园等区域提出整区试点方案,充分利用农村屋顶、工业园区、公共机构屋顶等资源条件开展试点。试点方案需包括试点区域范围、时间安排、任务节点、后期运维、利益分配、保障措施等内容。
试点方案在充分考虑房屋质量安全、寿命期限、合法合规性等因素外,应结合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乡村振兴、农房改造、农网改造、园区建设、公共机构建设等工作开展试点,鼓励创新开发合作模式、试点项目备案、接入方式等。试点方案于6月28日前通过OA报送至佛山市发改局。
广东省潮州市政策:充分论证试点项目经济可行性
6月28日,潮州市发改局下发《转发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通知明确,申报方案名称统一为"**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
通知提出,要充分论证试点项目经济可行性,申报项目应符合《通知》提出的要求,并明确实施时间;同时遴选综合实力强、信誉好的企业承担建设。各县区要加强对开发企业的指导,原则上选取一个有代表性的试点,并组织编制好试点方案,于7月3日前将试点方案报送潮州市发改局。
陕西省政策:成立专班、2-3个县试点推进、保障大规模接入条件
在分布式光伏整县推进试点工作方案中,陕西省要求各市按照要求,分类梳理各县(区)自然人分布式(户用)和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项目户数、规模;组织对屋顶(厂房、工商业、农户)类型、荷载、周边遮挡情况、电网接入等建设条件调查摸底。
同时各市成立专班,建立推进工作机制,选择2-3个县(区)提出市级分布式光伏整县推进工作方案,于6月21日前将试点工作保送至陕西发改委。
最后,做好电网保障。电网企业配合各市分布式光伏整县推进试点工作,统筹做好配套电网升级改造,保障试点县(区)分布式光伏具备大规模接入条件,为分布式光伏提供便捷、及时、高效接网服务,实现分布式光伏发电高效利用。
江西省政策:选取1-2个有意愿的试点参与申报
江西省文件表示,通过开展户用光伏整体推进试点工作,推动各地科学规划,探索省内光伏整体推进模式创新,完善户用光伏发展机制,加快全省光伏应用发展。
试点工作以设区市为主体开展,采取自愿申报原则,各地可在辖区范围内选取1-2个有意愿的试点参与申报,试点范围不限,可整县(市、区)推进,整乡(镇、场)整体推进。
鼓励大型能源企业与县(市、区)加强对接,积极参与试点申报、资源摸底、方案编制等工作,通过优势互补共同推进试点建设。
请各级电网企业加大对试点地区的支持力度,在农网改造项目安排和试点项目并网等方面给予倾斜,并积极帮助户用光伏申报本年度光伏度电补贴。
安徽省政策:择优选择县(市、区)申报试点
安徽省则要求择优选择县(市、区)申报试点。所辖县(市、区)8个及以上的市申报数量不超过2个,其余市不超过1个。重点做好四类屋顶(即党政机关、公共建筑、工商业厂房、农村居民屋顶)可开发利用面积的摸查。
同时,试点方案要重点围绕开发市场主体落实、资金筹措、商业模式等开展试点创新。并于2021年7月8日前汇总报送能源局,逾期未报视为放弃申报。
山东省政策:确保方案科学可行,探索"光伏+"多元发展模式
据山东能源局官网信息显示,6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来山东省座谈调研,听取有关方面对整县推动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工作的意见建议。会上,连维良副主任强调,推动整县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是落实“碳达峰 碳中和”战略目标任务的重要举措,对促进能源转型、保障电力供应、降低用电成本都具有重要意义。
6月30日,山东省能源局正式下发《关于报送整县(市、县)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通知提出:整县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方案,要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住建等部门充分沟通衔接,确保方案科学可行。
试点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实施背景、工作思路和目标、主要原则、开发企业情况、建设规模、进度安排、电网接入、电力消纳、运营维护、商业模式、保障措施等内容,按照"源网荷储一体化"理念,明确整县分布式光伏"集中开发汇集、就地就近消纳"为主的实施路径。
与"百乡千村"低碳发展行动相统筹,在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推进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清洁能源综合开发,逐步实现一体化解决农村用电、取暖、炊事等清洁用能问题;探索"光伏+"多元发展模式,推进清洁能源与种植业、养殖业。
通知还要求,于7月12号前将申报试点县工作方案行文报送山东省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如申报试点县多于1个,请按照开发优先顺序排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策:党政机关建筑屋顶总面积安装比例不低于50%!
新疆要求具备丰富屋顶资源、积极性高、电力消纳好的县(市、区)申报整县推进分布式光伏试点,党政机关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50%,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公共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40%,工商业厂房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30% ,农村居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20%。
试点地区屋顶分布式光伏由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保障并网消纳,鼓励各地创新政策措施通过财政补贴整合乡村振兴各类项目资金等方式给予支持,试点方案要积极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促进提高当地人民生活水平注意保护和美化城镇景观村容村貌。各地(州市)发展改革委要高度重视开拓思路抓紧组织试点方案编制工作并于7月2日前将试点方案报送发改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
河北省政策:每市申报试点县(市、区)不超过5个
河北省发改委文件表示,试点方案应包含建设规模、运行模式、进度安排、接网消纳、运营维护、收益分配、政策支持和保障措施等相关内容。加快落实开发建设主体。积极引进整体实力强、资产负债率低、开发业绩好和有运营维护经验的企业参与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
各市发改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对区域内试点方案进行初审后,于7月10日前报送发改委。原则上,每市申报试点县(市、区)不超过5个。
内蒙古自治区政策:7月7日前报送
内蒙古自治区文件明确,按照“科学编制、统筹规划、宜建尽建、应接尽接、试点先行”的原则,整县(市、区、旗)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建设,探索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运营模式和新业态。
其中,申报试点要求党政机关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50%;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公共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40%;工商业厂房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30%;农村居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20%。
通知要求,7月7日下午5∶00前,将整县、旗(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送审稿报送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逾期不再受理。
上海市政策:鼓励实行项目整体打包备案,支持通过财政补贴、整合相关项目资金等方式对试点项目予以支持
上海市文件明确,相关区(管委会)要开拓思路,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按照“宜建尽建”原则,合理确定建设规模、运行模式、进度安排、接网消纳、运营维护、收益分配、政策支持和保障措施等相关内容,为后续试点项目的安全高质高效推进奠定坚实基础。实施方案要积极服务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提高当地人民生活水平,保护和美化城镇景观、村容村貌,保障居民的合理权益。
相关区(管委会)要营造有利于街道(镇、乡)推进工作的良好政策和营商环境,鼓励实行项目整体打包备案,支持相关区(管委会)通过财政补贴、整合相关项目资金等方式对试点项目予以支持。相关供电公司要密切配合试点方案编制工作,加强对配电网的升级改造,切实保障试点地区分布式光伏的大规模接入需求。试点地区分布式光伏由电网企业保障并网消纳,鼓励电网企业提供代收电费服务。
试点方案需于7月8日前报送上海市发改委。
江苏省政策:原则上选取不少于1个有代表性的县(市、区),提出整县(市、区)试点方案
江苏省文件明确,请各设区市原则上选取不少于1个有代表性的县(市、区),提出整县(市、区)试点方案,试点地区根据条件可分类分批实施,先行开展乡(街道)、村集中推进试点示范。选取的县(市、区)应具备比较丰富、有利于规模化开发的屋顶资源,有较高的开发利用积极性和较好的电力消纳能力。试点方案应包括建设规模.、运行模式、进度安排、接网消纳、运营维护、收益分配、政策支持和保障措施等相关内容。
文件指出,试点应充分考虑房屋质量安全、寿命期限、环境融合、合规合法性等因素,并结合“碳达峰、碳中和”和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协同开展。鼓励创新开发合作模式,试点区域总体规划由地方政府牵头,选择有实力的开发企业作为投资主体具体实施。试点地区鼓励实行项目整体打包备案。
文件要求,于2021年7月10日前行文报送江苏省发改委(能源局)。
辽宁省政策:原则上每个市上报一个试点项目
辽宁省文件明确,试点地区屋顶分布式光伏由电网企业保障并网消纳。鼓励地方创新政策措施,通过财政补贴、整合乡村振兴各类项目资金等方式给予支持。鼓励试点县(市、区)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7) 1901 号)等有关政策要求,积极组织屋顶光伏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
原则上每个市上报一个试点项目,每个试点项目确定一家项目业主,对消纳条件好、市级支持政策条件优、经济可行性高的申报项目优先纳入全省试点方案。并于7日5日前报送发改委。
河南省政策:鼓励各试点县充分利用“1+1+X”整县推进服务机制
河南省文件明确,引导建立省属投融资平台或具备实力的大型能源企业+政策性银行+试点县投融资平台或战略合作企业的“1+1+X” 整县推进服务机制,为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提供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等综合托底服务。
鼓励各试点县充分利用“1+1+X”整县推进服务机制,发挥省属投融资平台及金融机构。于7月9日前将试点工作方案报送河南发改委,过期不报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天津市政策:筛选综合条件较好的不少于3个整镇、街道、乡作为意向试点
6月23日,天津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申报开展整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的区要选择不少于3个整镇、街道、乡推进规模化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所选择的整镇、街道、乡具有比较丰富的屋顶资源,参考条件包括但不限于闲置屋顶面积、房屋质量安全、寿命周期、合规合法性等;
通知明确,各区发展改革委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筛选综合条件较好的不少于3个整镇、街道、乡作为意向试点,并对相关镇、街道、乡做好摸底调查,特别是要会同各区电力公司做好消纳能力论证;各区发展改革委于6月30日17点前将意向试点镇、街道、乡及相关情况加盖区发展改革委公章后反馈天津市发改委。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策:原则上各市择优报送1-2个县,光伏配储不低于10%
《通知》明确,请各地按照量力而行、自愿申报的原则,对照国家通知中的申报试点条件,认真分析、积极落实四类屋顶资源(党政机关、公共建筑、工商业厂房、农村居民屋顶)及电网接入消纳条件,组织相关县(市、区)结合实际情况编制整县(市、区)层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
同时,原则上各市择优报送1-2个县(市、 区)试点方案(报送两个县的须明确排名顺序),并附相应县(市、区)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协调落实各类屋顶资源的承诺函。
宁夏还明确,原则上各县(市、区)分布式光伏开发储能配置比例不低于10%,各县(市、区)明确1家开发市场主体,开发市场主体须具备较强的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实力和积极性。并于7月9日前将优选县(市、区)报送发改委。
湖南省政策:采取自愿申报原则,各市原则上不超过1个
政策文件指出,申报条件需具有比较丰富的屋顶资源;有较高的开发利用积极性,具有整合各方面资源、以整县方式开发建设的条件;有较好的电力消纳能力;开发建设积极性高,有实力推进试点项目建设。同时,党政机关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50%;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公共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40%;工商业厂房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30%;农村居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20%。
文件还要求,各市(州)要结合当地资源禀赋情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采取自愿申报原则,每个市(州)报送的试点县(市、区)原则上不超过1个。优先支持太阳能资源较丰富的地区开展试点,年平均总太阳辐射量原则上需在3900MJ/m2以上。
此外,要积极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促进提高当地人民生活水平,注意保护和美化城镇景观、村容村貌。并于7月9日前将试点方案报送发改委。
青海海西州政策:屋顶光伏电站采用能源合同管理模式吸引电源企业投资建设
文件指出,要主动加强与电力公司的衔接沟通,邀请电力公司深度参与方案编制工作,指导屋顶光伏电站的布局和接入,根据拟建设的屋顶光伏核算面积,计算屋顶光伏区域电网接入能力,确保屋顶光伏电站实现“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并网要求,力争农村居民屋顶光伏电站全容量上网,发挥屋顶光伏电站增加农牧民和村集体收入的作用。
同时,各地区可以积极探索屋顶光伏电站的投融资模式,采用能源合同管理模式等多种形式,吸引电源企业等社会资本积极投资建设屋顶光伏电站,确定合理的投资建设模式?利润分配模式、运营管理模式,优化投资方式,增加农牧民收入。各地区可与具有资质的电源企业对接,确定本地区屋顶光伏电站整体推进的建设主体,会同编制试点方案。
此外,各地区要充分利用好屋顶光伏电站灵活分布、灵活供电的特性,积极提高本地电力消纳能力,减轻电网接入压力和海西电网输出通道压力。可以结合海西州取暖示范城市建设,把屋顶分布式光伏与分户分布式清洁取暖有机融合,稳步推进乡村清洁取暖建设;可以将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的供电、供暖、供热水等用电负荷,与屋顶分布式光伏有机融合;可以主动应用新技术,增强项目整体效益,降低项目投资成本,提高项目创新能力。并于7月8日前报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能源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策:加大政策支持,7月10日前报送
通知要求,要加大政策支持。试点地区屋顶分布式光伏由电网企业保障并网消纳。鼓励地方创新政策措施,通过财政补贴、整合乡村振兴各类项目资金等方式给予支持。鼓励试点县(市、区)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7] 1901号)等有关政策要求,积极组织屋顶光伏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
通知还要求,试点方案应按照“宜建尽建”的原则,合理确定建设规模、运行模式、进度安排、接网消纳、运营维护、收益分配、政策支持和保障措施等相关内容,并于7月10日前报送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
湖北省政策:每个县(市、区)投资开发企业数量不宜过多,可“一企包一县”
文件指出,选择的投资企业应具备光伏开发业绩、投资实力和技术能力,且信用良好。每个县(市、区)投资开发企业数量不宜过多,可“一企包一县”,确保投资企业持有一定的光伏发电项目开发规模。
同时,当地电力公司做好屋顶资源、电力接入和消纳条件,电力电力平衡分析等论证工作,确保项目符合当地规划和城市建设等的有关规定要求。同时,合理确定开发规模,编制试点方案。
另外,试点方案中应明确县(市、区)协调服务和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确保试点项目顺利实施;制定屋顶利用考核保障措施,督促屋顶持有者积极参与光伏发电的开发利用,做到“能建尽建”;创新政策保障措施和融资、建设运维模式等,解决融资难、运维难等问题,并于7月12日前将试点方案报送湖北省能源局。
北京市政策:根据实际情况鼓励街道、乡镇整体申报
文件提到,按照国家能源局有关要求,具备条件的区域应按照整体申报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其中,生态涵养区自然条件数量好,宜整区申报,三城一区,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等重点功能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应用条件好,也可以按整体区域申报,同时根据本市实际情况鼓励街道、乡镇整体申报。并于7月10日前报送北京市发改委。
国家电投:率先开抢22地区屋顶分布式
随着国家及各省落实拟在全国组织开展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和户用光伏开发试点工作,央国企的分布式整县项目开发也被提上日程。6月24日,国家电投旗下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就发布了《关于积极申报整县屋顶分布式开发试点的通知》。
文件通知其下属分公司,为抢抓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机遇,加速推动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的申报工作,从速锁定资源,合理利用项目属地自然优势,提速启动屋顶资源普查工作,逐个锁定适宜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的应用场景,充分利用农村、园区、党政机关建筑屋顶以及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公共建筑资源开展试点。
积极围绕乡村振兴、园区建设等应用场景, 结合“友朋”行动、“借光”计划,拓宽思路、创新模式,广泛与当地政府、属地资源型企业加强交流互动,建立多方合作的良好模式,实现共享发展。同时,对安全隐患大、屋顶产权不明晰、用能主体更换频繁、非技术成本高等重大风险,要深入分析,及时规避。
目前,公司已与河南平顶山市、辽宁朝阳县、双塔区、湖南娄底市、湖北麻城市等达成良好合作意向,请负责以上区域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尽快启动,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申报工作。除上述重点区域对应单位外,公司所属火电企业及其他单位必须做好一个县(市、区)的规划和申报工作(见附件)。
附件:中国电力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重点申报清单
国家电网:积极争取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
近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向各省级公司下发了《关于积极争取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的通知。
文件称,为落实国家能源局要求,全力开拓分布式光伏市场,国家电网决定组织各单位积极开展试点申报工作。
《通知》明确,各省公司要抓紧与省能源局(发改委)等主管部门对接,积极承接资源排查、试点建设等工作,参与本省试点方案汇总编制;组织市县公司加强与县(市、区)政府对接,协助开展资源排查和试点方案编制,积极承担试点建设任务。
通知还要求,各省公司配合做好屋顶资源排查,发挥公司营销网络和客户资源优势,聚焦党政机关、学校、医院、村委会、工商业厂房等,组织开展屋顶资源排査,发掘具有商业开发价值的客户,提出切实可行试点方案。
同时,持续加强支撑政策争取。各省公司要深入研究各类场景屋顶光伏项目的商业模式,向政府提出适合各地区屋顶光伏资源开发的支持政策,努力提高项目的收益水平。
另外,做好技术和资金支持。国网综能服务集团、南瑞集团、国网能源院要结合近期开展的光伏资源调研、光伏项目开发解决方案等研究成果,配合各省公司做好资源排查。国网综能服务集团要根据资源排查结果,提前落实后续项目投资资金。
此外,各省公司要及时跟踪市县公司工作进展,7月15日将与政府对接、资源排查、试点申报、试点承接等情况反馈营销部,并通过营销月报定期反馈分布式光伏试点建设情况。
中来与华为联合打造整县分布式光伏全场景解决方案
近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下发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各大企业竞相锁定资源,掀起一波分布式光伏建设的浪潮。中来股份作为绿色能源深耕者,深耕县域分布式光伏市场六年,拥有丰富的解决方案、完善的管理体系、强大的渠道资源和成熟的运作经验。此次与华为强强联合,优势互补、资源整合,为分布式光伏整县推进量身打造了专业的全场景解决方案。
中来股份与华为紧紧围绕通知要求,将千行百业、千家万户相融合,为项目做了整体性规划,并且根据地方不同的资源条件,制定了详细的差别化实施方案,确保项目执行的可靠性和落地性。
天合光能为整县开发提供产品到全场景解决方案
天合光能6月30日宣布,已紧跟政府节奏,积极推动整县推进的方案执行。该公司称作为清洁能源产品制造商,整合资源,整体规划,为整县开发提供从光伏产品到智慧能源的全场景解决方案。该方案适用于农户屋顶,公共事业屋顶,工商业屋顶,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多场景。不受场景限制,全面助力整县开发。天合光能与当地各级政府,业主,国家电网,资方或平台投资公司,五方联动。打造“整县推进生态圈”。各司其职,为整县推进提供多重保障。
易事特集团召开动员大会 抢抓“一县一企”屋顶光伏发展机会
近期,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下发《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6月24日,易事特集团举行动员大会,号召全员抢抓机遇,积极以县域为基础开拓光伏、微电网等领域业务市场,构建新能源乡村振兴新模式。
会议对《通知》文件内容进行了宣导,强调了新能源发展方向,并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任务,要求各部门大力促进加快构建差异化发展新优势,找准占领市场路径,抓紧开拓各地县域市场。
关注微信公众号“光伏头条”,后台回复关键词“分布式光伏整县推进”,领取各省整县推进文件。
资料参考:国家能源局、光伏们、智汇光伏
『报名』2021第七届山西省清洁能源峰会!
报到时间:2021年7月8日下午13:30-21:00
会议时间:2021年7月9日(08:00-18:00)
指导单位:山西省能源局、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西省乡村振兴局
支持单位:太原市能源局、大同市能源局、朔州市能源局、忻州市能源局、阳泉市能源局、晋中市能源局、吕梁市能源局、长治市能源局、晋城市能源局、临汾市能源局、运城市能源局
主办单位:山西省太阳能协会
承办单位:国际能源网/光伏头条
会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花园国际大酒店
会议议题:“双碳”目标下山西省光伏产业发展、山西省分布式光伏市场机遇与整县屋顶光伏试点、先进光伏系统助力“乡村振兴”、清洁能源制氢等热点话题。
报名方式: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或点击阅读原文,预约参加会议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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