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20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内容涵盖2019年中国有关部门、地方在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方面所做的工作,包括强化顶层设计、减缓气候变化、适应气候变化、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基础能力、全社会广泛参与,以及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等7个方面,全面展示了中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适应气候变化、战略规划制定、体制机制建设、社会意识提升和能力建设等方面取得的积极成效。
《报告》中指出我国始终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问题,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采取了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节能提高能效、推进碳市场建设、增加森林碳汇等一系列措施。其中节能举措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实施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2019年至2020年节能监察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等高耗能企业和重点用能数据中心等 8067家,推动企业依法依规合理用能。开展工业节能诊断服务行动,组织400余家机构为1.4万家工业企业提供节能诊断服务。加快推广应用高效节能装备产品,组织实施电机、变压器等通用设备能效提升行动,发布两批国家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推荐目录和“能效之星”产品目录,向社会推荐700余种先进节能装备、产品。组织开展“节能服务进企业”系列活动,加大先进节能技术产品推广应用力度。开展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化行动,2019 年以来支持制修订《钢铁行业节能技术导则》等140项工业节能标准。实施能效“领跑者”行动,在钢铁、电解铝、水泥等重点行业遴选发布能效“领跑者”企业91家,引导行业企业对标达标。开展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行动。2019年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指南》,指导工业企业(园区)优化用电结构,调整用电方式,优化资源配置,持续提高单位工业增加值能效。2020年3月,发布第三批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参考产品(技术)目录,推广典型应用。初步核算,2019年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15年下降约17.9%。
推进建筑领域节能。住房城乡建设部修订《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推动实施《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标准》《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开展农村地区危房改造,2019-2020年,中央累计安排452亿元补助资金,支持全国163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并指导有关省份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开展建筑节能示范,“三北地区”和西藏地区的农房建筑节能示范户每年供暖能耗最少可减少0.5吨煤。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的通知》,截至2019年底,全国累计建成节能建筑面积超过198亿平方米,占城镇既有建筑面积比例超56%。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等7部门印发《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
推进交通领域节能。飞机辅助动力装置(以下简称APU)替代设备2019年以来累计减少二氧化碳排放近130万吨。截至2019年底,全国新能源公交车数量为 41 万辆,占公交车比例达59%。2019年,我国铁路货运量43.9亿吨,与2017年相比增加7.0亿吨,增长19.0%。交通运输部认真贯彻《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要求,积极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制修订出台了《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和码头岸电设施建设、检测等强制性行业标准,与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等建立多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出台了资金支持政策和港口岸电执行大工业电价免收容量(需量)电 费的扶持性电价政策。
推进公共机构领域节能。国管局印发《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编制推广实施细则》《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参考标准》《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等,开展 2019-2020 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和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推进实施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制度。印发《公共机构数据中心绿色测评工作指南》《公共机构绿色数据中心先进适用解决方案》,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组织开展国家绿色数据中心(2020年)推荐工作。组织开展2020年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5朵云”节能宣传活动,约700万名干部职工通过线上平台参与活动。2019年,全国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 333.81 千克标准煤,单位建筑面积能耗18.89千克标准煤,人均用水量22.29吨,与2015年相比分别下降9.96%、8.08%、12.07%。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财政部等 14 个部门印发实施《推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行动计划》,明确要求“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对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车辆更新、使用等提出新能源汽车应用有关要求。
除此之外,我国从以下方面优化能源结构:
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十三五”前四年,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13.1%,2019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8.7亿吨标准煤。完成煤层气资源调查评价,超额完成“十三五”煤炭去产能、淘汰煤电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煤电装机控制在11亿千瓦以内。“十三五”前四年累计新增替代电量约6000亿千瓦时,提前超额完成规划目标。
推动化石能源清洁化利用。煤电清洁有序发展,截至2019年底,煤电总装机规模为10.4亿千瓦,累计实施节能改造超过7.5亿千瓦,超低排放煤电机组累计达8.9亿千瓦,建成全球最大的清洁煤电供应体系。2019年我国火力发电供电煤耗为306.4克标准煤/千瓦时;全国天然气消费量为 3064亿立方米,同比增长8.6%。
有效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2017年,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0年)》,统筹部署清洁取暖工作。2017年起,财政部会同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深入实施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政策,推进试点城市以清洁方式取暖替代散煤燃烧取暖,引导农村地区居民形成绿色生活消费方式。2019年,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和能源局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清洁取暖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进一步积极稳妥做好清洁取暖工作。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牵头建立清洁取暖部际联席会议、采暖季煤电油气运协调和天然气保供日调度机制。能源局组织开展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专项监管。生态环境部每年以“自下而上”方式指导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城市因地制宜合理制定散煤治理计划,并通过重点区域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予以部署;每年采暖季前,组织开展清洁取暖保供专项检查,进入采暖季后,建立清洁取暖保障问题驻点核实督办机制,保障群众温暖过冬。住房城乡建设部指导北方农村地区开展清洁取暖的同时同步推进建筑节能改造,指导地方优化城镇供热管网规划建设,加大对供热老旧管网、换热站等供热设施的节能改造力度。截至 2019年底,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为55%,替代散煤(含低效小锅炉用煤)约1.4亿吨,累计完成“煤改气(电)”2080万户左右;北方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为31%,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累计完成散煤清洁化替代约1800万户。
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2019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超过15%,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加速。可再生能源每年新增装机占全部新增电力装机超过50%。截至2019年底,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7.94亿千瓦,同比增长9%;其中,水电装机3.56亿千瓦、风电装机 2.1 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2.04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2254万千瓦,分别同比增长1.1%,14.0%,17.3%和26.6%。风电、光伏发电首次“双双”突破2亿千瓦。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约占全部电力装机的39.5%,同比上升1.1个百分点,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持续扩大。截至2019年底,在运核电机组规模4874万千瓦,居世界第三,核准及在建规模1717.3万千瓦,居世界第一。可再生能源电力利用率显著提升,2019年全国平均风电利用率达96%、光伏发电利用率达98%、主要流域水能利用率达96%。大力发展生物质能源,有序发展生物质热电联产,合理发展以农林生物质、生物质成型燃料等为燃料的生物质锅炉集中供暖,在大气污染防治非重点地区农村,因地制宜推广户用生物质炉具供暖,目前生物质能清洁供暖面积达到3亿平方米。建成大型沼气、生物天然气工程7700余处,年产气量13.7亿立方米,供气47.8余万户;已建成农业成型燃料厂及加工点2300余处,年产量近1100万吨,推广节能炉具累计达到2863万台。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实施《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引导产业有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光伏产品,“十三五”期间共为全球提供超过453吉瓦太阳能电池。“十三五”期间建成约2600万千瓦光伏扶贫电站,惠及约6万个贫困村、415万贫困户,被评为国家“精准扶贫十大工程”。2019年6月,全球首个波浪能养殖平台“澎湖号”交付使用,总装机规模120千瓦。浙江模块化大型海洋潮流能发电机组持续保持稳定运行,累计并网发电超过180万度。在青海共和盆地及其周缘圈定了18处干热岩勘查开发目标靶区,总面积达3092平方千米,初步探索形成高温硬岩高效钻进和压裂工艺。
《报告》中还提到,为加快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中国已经采取了措施: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加快推进。生态环境部加快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步伐,建立完善制度体系,夯实碳排放数据基础,推进基础支撑系统建设并强化能力建设。起草《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研究制定碳排放权交易相关制度文件。组织开展2018年度和2019年度碳排放数据报告、核查及排放监测计划制定工作。组织各省市报送并核对了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单。深入开展发电行业配额分配基准值研究并组织开展电力行业配额分配试算。稳步推进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建设,组织开展两系统施工建设方案优化评估和专家论证,推进两系统管理机构组建。组织开展了面向地方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队伍和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的大规模能力建设培训活动。
试点碳市场平稳运行。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湖北、深圳等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保持市场平稳运行,对试点地区完成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发挥了积极作用。生态环境部加快推进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联建机构组建工作;各试点碳市场持续完善碳排放核算、报告与核查等政策标准,优化碳市场管理流程,强化市场监管力度,创新碳普惠等业务形式,保障试点碳市场运行效率。各试点碳市场履约工作总体延续了此前的良好势头。截至2019年12月31日,7个试点碳市场配额现货累计成交量约为3.68亿吨二氧化碳,累计成交金额约81.28亿元人民币。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改革有序开展。生态环境部加快完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开展《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工作。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以下简称CCER)在试点碳市场履约抵消中扮演重要角色,截至2019年12月31日,自愿减排量交易呈稳中有升态势,CCER累计成交量超过2亿吨,成交额逾16.4亿元。
《报告》表示,下一步,将坚定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全面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加快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推动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大力推进经济结构、能源结构、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统筹融合、协同增效,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