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发现当事人充装的18只液化石油气瓶超期未检验或已达到报废条件。”
“当事人在未取得液化气气瓶充装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液化气的气瓶充装活动,并且对未定期检验的气瓶进行充装。”
“当事人在明知不能达到气瓶充装条件且未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的情况下,仍然擅自从事气瓶充装并无证照销售液化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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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日前接连公布的一批“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暴露出我国液化石油气市场存在着巨大安全风险。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早前公布的《城乡建设统计年鉴》显示,截至2019年底,我国城市液化石油气的用气户数约4092万户,覆盖约1.13亿用气人口;县城液化石油气的用气户数约1798万户,覆盖约6128万用气人口。据记者了解,长期以来,我国液化石油气市场中充斥着违法行为,不少企业游离于监管之外,严重威胁着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隐患贯穿各个环节
将液化石油气充装进特种钢瓶内进行储存、运输和供应,兴起于上世纪60年代,俗称煤气罐,是当时我国家庭灶具的主要气源。虽然近年来我国天然气管道覆盖率逐年提高,但液化石油气由于流通性强、成本低,在许多城市的老旧小区以及天然气管网未覆盖的县城仍被大范围使用,是许多老百姓日常生活的必需品。
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召开的三季度新闻发布会上,该局特种设备局一级巡视员高继轩指出,今年以来,收到各地上报涉及翻新“黑气瓶”相关违法行为案件52件,其中查实翻新“黑气瓶”案件2件,涉嫌翻新“黑气瓶”案件6件,充装超期未检或报废气瓶案件17件,无证或非法充装案件11件。
“超过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或来路不明的液化石油气瓶,安全状况不明,发生泄漏、爆炸等危险的概率大大增加。”高继轩指出。
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指出,我国液化石油气行业存在的安全问题远不止于此。“液化石油气的安全隐患贯穿经营、充装、运输、使用各个环节。从气源上讲,一些不法经营企业会往液化气里掺二甲醚,造成气瓶阀橡胶密封圈的腐蚀而易发生泄漏;终端用户的配送环节也非常不规范,缺乏专业人员配送,有的甚至允许用户自己去拉,导致这种危险化学品在‘最后一公里’运输中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此外,经营企业对用户用气环境负有定期安检的责任,但却很少去落实,导致隐患重重。”
据记者了解,由于大量不规范甚至违法行为的存在,液化石油气已成为近年来我国燃气行业事故发生率最高的一种。中国城市燃气协会安全管理工作委员会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共发生燃气事故544起,其中液化石油气导致的事故多达326起,占比近60%。
以北京通州区伊品羊杂馆“5·13”液化石油气爆炸事故为例,2020年5月13日,由于气瓶连接灶具的橡胶软管破损致燃气泄漏后引起爆炸,造成7名人员受伤、房屋顶冲击坍塌。调查报告显示,店内安装的燃气设施由店主自行购买安装,由不具备燃气经营资质的个人配送,且使用的燃气灶具和调压器均不符合国家标准。
而就在近日,广东东莞一居民驾驶私家车运液化石油气瓶引起自燃爆炸的事件,再次引发舆论关注。据悉,该居民驾驶私家车前往附近液化石油气站点充气后携带煤气瓶返回,行驶途中放在车尾箱的液化气瓶发生自燃后引起爆炸。全国范围内,类似事故案例比比皆是。
企业小而散,安全主体责任难落实
事实上,近年来,相关部门针对液化石油气市场开展的整治行动并不少。早在2019年,国务院安委会就发文开展液化石油气瓶专项治理工作;2020年,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液化石油气瓶和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切实推动解决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难题。今年3月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六部门再次发文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
上述人士指出,我国液化石油气安全问题的主要症结在于经营企业的主体责任难落实。“相对于天然气行业,液化石油气行业进入门槛较低。这就导致液化石油气市场经营规模过小、过散,没有形成规模化经营。一家只有十几人的企业,单位成本高、盈利能力差,当然会想尽办法节省成本,相互之间恶性竞争。规模小而散这个问题不解决的话,液化石油气的安全整治只会是事倍功半。”
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丁天进也表达了类似看法:“液化石油气技术门槛不高,用一个瓶子充装一下就可以了,并且利润空间大,大家都愿意干。但行业有一个特点是经营很分散,流动性、灵活性很强,这就给行政执法带来一定难度,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以此次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报的因违法充装18只不合规气瓶而被处罚的广东省阳江市晨熙煤气有限公司为例,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成立时间为2003年,经营范围为凭经营许可证销售液化石油气、钢瓶,同时还有钢瓶检测业务,公司人员规模在50人以下。另据介绍,仅河南省商丘市区就同时存在17家具有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小而散问题之严重,由此可见一斑。
“现在地方政府对于新进入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者门槛有所提高,但许多之前就存在的经营企业,良莠不齐,且多数规模不大。因此在管理和安全意识上都是薄弱的。”湖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顾一涛对记者表示,“有些城市会突击性地做一些运动式的检查,没有一个持续的检查机制,对发现的问题也没有采取根治的办法。现实工作中,有检查时经营者就做得规范一点,检查一过就恢复到之前的状态。”
全链条监管亟需加强
在多位受访者看来,企业小而散的现状以及较为落后的监管方式,造成了安全隐患的大量存在。因此,在整个行业推动信息化管理方式,是解决问题的有效手段。
“对于现在市场上很难及时发现超期未检或报废的‘黑气瓶’,如果推动信息化管理,包括钢瓶、企业、用户的信息,通过钢瓶上的二维码信息溯源,就可以及时发现各个环节上的不规范行为。”上述人士指出,“比如,对钢瓶进行信息化管理后,充装机会有一个自动识别系统,识别不出来或者识别出来是不合格的气瓶,就充装不了,这种方法将会非常有效。”
“以前谁都可以买瓶装液化石油气,没有办法跟踪和查询,但随着科技的进步,可以把现代化的手段应用在传统的产业上。例如,在液化石油气瓶上安装二维码,相当于每个气瓶都有了自己的‘身份证’,管理就可以由此前的粗放型变得精细化。保障气瓶的全过程追踪,是有效遏制液化石油气违法行为的手段。”北京歆迪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华告诉记者,目前许多大型燃气经营企业已经开始进行相关的信息化管理工作。
另外,经营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对用户端的安全管理和检查,也必不可少。
顾一涛表示:“最核心的环节还是在监管上。需要对经营者做一些强制要求,发现不合规的企业就严格关停,只留下管理规范的经营企业。这样监管难度会小一些,也便于推动企业去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整个市场风气也会慢慢改善。”
“采用信息化手段,使液化石油气瓶能够溯源,剩下的就是加强执法力度了。发现一起违法行为,就立即严查,顺着链条深挖——气源哪里来的、谁运输的、分销到哪里去了,这样‘顺藤摸瓜’,能在相当大的程度上遏制违法行为。”丁天进说。
评论 | 要严查更要重罚
在上半年发生的544起燃气事故中占比近60%、平均每天发生近2起——频发的安全事故,让液化石油气成为了整个燃气领域事故率最高的气源,亟需引起相关各方的高度关注。
液化石油气作为我国重要的燃气品种之一,是许多老百姓生活的必需品。从上个世纪六十年代起,在天然气还未普及时,液化石油气一度支撑了数亿居民的用能需求。如今液化石油气已覆盖近2亿的用户人群,虽然市场规模不及已高达4亿的天然气用气人口,但其在我国能源安全保供方面的地位之重要仍是不言而喻的。并且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液化石油气仍将是我国燃气领域重要的补充和支撑气源,拥有着巨大的市场发展空间。
不过,与管道天然气通常由大型燃气企业运营不同,液化石油气行业进入门槛相对较低,小企业是行业主体。在此背景下,经营主体数量众多、分布广泛成了行业的一大特点,这也直接导致了监管难、违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局面。
一方面,经营企业在利益驱使下,存在侥幸心理:气瓶的定期检验、专业的配送人员、定期上门的安全检查,对小企业来说都是一笔不小的支出,当然能省则省,不被抓现形就是赚了。另一方面,相关部门的监管和处罚力度不足也难辞其咎:突击式、运动式的监管模式,无法给予违规违法企业足够的震慑;即使发现了违规违法行为,也常常未予以该有的重罚,拉低了企业的违法成本,不少企业收敛一段时间后,又恢复到原来的状态,成为惯犯。
尤为值得一提的是,我国《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早已明确指出,经营者负有对用户用气安全检查的责任。但实际工作中,为了节省成本,许多经营主体的这份责任并未落实,但相关处罚案例却少之又少。而终端用气恰是事故高发环节,其事故数量在液化石油气领域事故中长期占据大头。
虽然老百姓用了几十年的“煤气罐”,看似已经很熟悉,但实则并不完全具备相关的安全常识;在一拧就出气的简单、方便背后,对于日常应如何检查,发生事故后又该如何应急处理,知之甚少,这种现状也成为事故高发的最直接诱因。从这方面来看,相关监管缺位已成为行业安全健康发展绕不开的痛点、难点。
打蛇打七寸。落实市场主体的安全责任是解决液化石油气安全问题的关键,这光靠企业的自觉是行不通的,加强监管才是最直接有效的途径。燃气经营企业本应是保障居民安全用气的“守护者”,但如今不少企业却无视相关法律法规,不按期进行安检,甚至做起了“黑气瓶”的生意,成为了安全用气的“破坏者”。这种行为必须予以严惩。
当前,全国仍有近2亿的庞大群体在使用“煤气罐”,安全问题的重要性再怎么强调都不为过。近年来国家越来越重视安全管理,开展了一系列整治行动,值得肯定。但“一天发生近两起事故”的现实证明,当前的安全监管仍存在不小的漏洞,不能有丝毫松懈。
安全管理,得之于严,失之于宽。液化石油气关乎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想要解决现有问题,必须重拳打击违规违法行为,不给违规企业留任何监管死角,不给违法行为留任何可钻的空子。唯有如此,才能为行业高质量发展营造一个更加健康的环境,形成多方共赢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