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 讯】8月9日 ,山西省发改委发布《关于组织首批“新能源+储能"试点示范项目申报的通知》,要求8月31日前上报。
《通知》指出,首批“新能源+储能”试点示范鼓励结合源、网、荷不同需求,探索新型储能多元化发展模式。推动电网侧储能合理化布局,在电网关键节点布局电网侧储能。提升系统灵活调节能力和安全稳定水平。推进电源侧储能项目建设,结合系统实际需求,探索配置储能的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模式,通过储能协同优化运行保障新能源高效消纳利用。支持用户侧储能多元发展,鼓励围绕分布式新能源、大数据中心、工业园区等终端用户,创新应用场景和商业模式。
《通知》要求,项目可于2021年底前开工建设,并于2022年底前建成投运。同时,首批试点示范项目储能规模总量50-100万千瓦。独立储能单体项目额定功率不低于1万千瓦,参与调峰的项目额定功率下连续充放电时间原则上不低于2小时,参与调频的项目额定功率下连续充放电时间原则上不低于15分钟。其他形式储能电站,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确定。不得使用梯次利用动力电池。
原文如下:
来源:山西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