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京都议定书》走向《巴黎协定》,从全国碳市场奔赴“双碳”之约,在全球气候治理的世纪性议题下,温室气体排放空间愈加成为紧俏的稀缺资源。在调和环境“硬约束”与社会经济发展“再平衡”的过程中,政府“有形的手”与市场“无形之手”正在形成的合力,在我国碳减排事业和绿色经济发展中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
作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重要的政策性市场工具,碳市场在经历了数年“蛰伏”之后,已正式步入启动交易的快车道——在位于湖北武汉的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首批参与交易的电力企业已全部完成资料审核、开户等工作;由生态环境部牵头的第一个履约周期配额预分配工作也已准备就绪。根据相关统计分析,蓄势待发的全国碳市场,在2021年成交量或将达到2.5亿吨,为2020年各试点交易所交易总量的3倍;按照目前试点地区30元/吨的平均价格计算,年度交易空间将突破60亿元。仅电力行业在碳市场交易中的交易规模,就远超世界上任何一个正在运行的碳市场规模。
关于碳市场建设对于我国碳减排事业的深远影响已无需赘述,此次碳市场建设的提速,在很大程度上是来自于国际形势的倒逼——目前,美国正在倡议建立全球统一的碳市场,预计未来在《巴黎协定》框架下,原有的交易机制会随之衍生出新的规则和“玩法”。同时,欧盟已经着手碳边境关税的立法工作,加之近期欧盟碳价屡屡突破历史新高,国别间、地区间存在的悬殊碳价,将对我国的外贸出口形成巨大冲击。正因如此,在借鉴欧美碳市场经验的基础上,尽快通过碳市场的启动运行,缩小与欧美国家碳价的差距,可以为我国争取到更多政策调整和技术进步的窗口期。
当下,尽管业内对于第一笔碳交易定价充满期待,但是,对于近一段时期内,碳市场在倒逼减排效用中的贡献度,以及“碳圈”效应如何在绿色经济中实现“出圈”与反哺,仍处于共识的形成阶段——碳价的合理性,以及交易的流动性,已成为眼下行业内外的首要关切。
从试点经验的现实角度分析,一方面,由于配额超发所导致长期偏低的碳价,并未能完全体现减排的真实成本,这也使得买卖配额获取收益的可能,或倒逼减排的作用大大削弱;另一方面,就目前碳市场所处发展阶段来看,碳交易仍以现货交易为主,例如碳债券、碳期权、碳质押等金融衍生品的交易仍未真正放开,这也使得我国的碳交易很难像已经相对成熟的欧洲碳市场一样,顺利地进行金融层面的操作,二级市场的活跃度预期将大打折扣。
但从乐观的角度看待,随着交易机制及相关政策的进一步完善,碳排放配额或将由目前的免费分配逐步向有偿分配过渡,控排企业获取配额指标的成本将越来越高,可再生能源等零碳、低碳发电资源在系统中的竞争力会显著增强;同时,随着碳市场的行业覆盖范围、交易主体,以及交易品种的进一步扩大和丰富,市场对真实碳价的发现功能,以及降低全社会减碳成本的作用将进一步显现。碳市场在对供给侧带来减排压力的同时,也为行业、社会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带来了强大的推动力。
毋庸置疑的是,碳市场为倒逼电力行业进行结构调整、推动低碳技术推陈出新起到保驾护航的重要作用,但任何与碳相关的机制,都是涉及经济、社会、能源、环境、金融等方方面面的系统性工程。审慎、分阶段的放开与实施,将成为我国碳市场螺旋式上升的必经路径。
可以肯定的是,在未来10年中,权衡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等诸多因素,起步初期的碳市场在排放配额的分配上不会过于紧张。尤其是在第一轮交易中,企业之间的交易更多是意向性的交易,并不代表市场的实际需求。但在未来的碳市场建设中,随着配额分配机制与“双碳”目标更为紧密的结合,以及交易体系的成熟和政策法规的健全,碳排放配额的科学、公平、以及精细化分配将逐步得以实现;在逐年下降的碳排放总量“指挥棒”下,配额的稀缺性和日渐明朗的市场预期,都将逐步发挥碳市场在减排、控排中的强大约束力。
与此同时,伴随着金融机构的涌入,碳市场的流动性和活跃程度将显著增强——激活碳金融、发展碳资产管理业务、开发新交易品种,以资本市场操作思维来挖掘碳市场的潜力,不仅是未来碳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也将成为企业在碳市场中盈利、避险,进而深度参与减排事业的全新发展视角。
从2011年7个试点城市启动,到如今首批全国碳交易箭在弦上,十年磨一剑的碳市场,已经不再是小众的圈子和“玩法”。当下,站在百亿级市场规模的风口上,通过有效的碳资产管理和金融手段的“加持”,实现从“卖炭翁”到“管碳工”的转变,已经成为超越交易本身,企业制定远期发展战略的核心侧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