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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的目标和的承诺,既是挑战也是机遇。绿色转型可以提高竞争力,目前需要是尽快找到一条能源转型路径。
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院长樊纲在9月17日举行的碳中和与绿色经济发展国际论坛上表示,如果仅仅强调控制能源消耗总量,可能会出现抑制化石能源的同时也阻碍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情况,应该更加明确是要控制碳排放总量而非能源消费总量。
联合国亚太可持续商业联盟副主席大卫·莫里斯(David Morris)则提出,现阶段国际社会亟需转变思维方式,促使绿色转型成为全球治理的核心思想。
转变能源路径
樊纲提出,推进碳中和工作要重视四个问题:一是有必要更加深入地宣传双碳与低碳转型,加深企业和地方政府对为什么推动双碳的认识;二是要加强机制和政策的研究,尤其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和私人部门的关系,需重点关注碳配额、碳价格、碳税的问题;三是应当关注如何分配配额、控制能源等问题,控能应转变为控碳;四是重视煤电问题,为避免高碳锁定,十四五期间应停止新批建煤电,同时加快碳捕捉与封存等技术的研发推广。
樊纲解释,在能源双控目标中,如果过度强调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在抑制化石能源消费的同时也会阻碍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因此应强调控制碳排放总量而非能源消费总量。
对于如何更好推动中国能源转型,中国能源研究会可再生能源委员会主任李俊峰建议,一是尽快完成从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到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总量的政策转变;二是坚定不移地推动煤炭尽早达峰,合理控制煤电发展节奏;三是控制非化石能源发电,特别是风电、太阳能发电的节奏;四是形成推动能源低碳转型的制度保障。
李俊峰指出,实现能源转型本质是从资源依赖走向技术引领。他强调,“碳中和”将推动经济和社会的系统性变革,其本质是推动发展转型,即从资源依赖走向技术引领。这将经历三个方式的转型:一是增长方式的转型,二是能源系统的转型,三是生活方式的转型。
李俊峰强调,在实施“碳中和”的过程中,要确保转型和安全的关系,在转型过程中不能影响能源安全、经济安全。同时,在技术推动的发展模式下,由于技术是不断进步的,可再生能源取代化石能源再将能源成本走向反向轮回,从高成本到低成本,再走向零成本。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经管学院教授、深圳市原副市长唐杰表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实现碳达峰与碳中和的关键。
唐杰以深圳为案例进行了分析,近年来深圳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技术结构升级,转变了经济增长方式,初步实现了空气质量达标、碳排放达峰和产业结构高端化的“两达一高”目标。深圳的经验表明,做强做优制造业和实现碳达峰之间有密切的关系。要以高质量发展为依归,建立可衡量的产业结构升级和碳排放达峰相关指标体系,推动产业结构、技术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才能化解碳达峰和经济增长之间的矛盾。
同时,唐杰也提到,进入碳达峰平台期后,仍有可能出现年度之间的碳排放量波动,应保持年度碳排放指标具有一定弹性,此外还应重视能源生产省区与能源消费省区碳排放核算和减排责任的认定。
斯德哥尔摩环境研究所研修员、世界资源研究所北京办事处原主任李来来认为,气候变化已经发生,全社会应尽早采取变化适应行动。正确的投资“适应”将带来三重红利,可以避免未来损失,通过创新促进经济增长,为每个人带来社会和环境效益。
加深国际合作
大卫·莫里斯(David Morris)认为现阶段国际社会亟需转变思维方式,促使绿色转型成为全球治理的核心思想。他认为,在国际层面上,各国应当摒弃博弈论式的国际关系思维形式,以开放的心态展开合作,站在全球安全的角度,形成全球性的绿色经济发展共识;在地区层面上,应当积极探索适合地区发展的合作形式,建立地区性合作框架,加快能源转型、实施绿色金融、建设绿色基础设施、促进绿色“一带一路”发展。
英国石油公司中国首席经济学家陈巧玲从四个方面分析了世界能源发展现状。一是2020年全球一次能源消费总量下降非常显著,将近5%,碳排放总量下降了约6%,达到了二战以来的历史最大年降幅,其背后原因是疫情封锁导致交通领域的用油量大幅下降,但她认为因疫情带来的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的减少是不可持续的;二是世界能源结构依然向着更加清洁化和低碳化方向发展,煤和石油的比重都在降低,天然气占比在提高,可再生能源的比重不断增加;中国与世界趋势不同的是,中国石油消费比重还在增长;三是去年全球发电量和用电量即使在疫情的冲击下,仍未有太多的减少,基本上持平,根本原因在于中国的贡献。与此同时,全球可再生能源的增量也主要来自于中国。四是未来全球一次能源结构变化的第一大趋势是化石能源占比持续降低,2050年世界实现净零的情景下,化石能源占比将从此前的85%降至20%左右,可再生能源占比将从5%逐渐上升到2050年的60%甚至更高,终端能源的电气化,电力占比将会超过55%。
北京大学能源研究院副院长杨雷表示,碳中和与能源革命首先需要从思想革命开始,同时也需要进行广泛的社会动员,中国的能源转型正在进入新阶段,要有更大的体制机制突破,需要提高系统整体灵活性。
“发达国家的能源转型实践表明,碳中和与能源转型是一项系统工程,在这个过程中,科技和商业模式创新是最大的推动力,完善的市场体系建设是推动能源转型的重要条件和基础。”杨雷表示,应做好能源转型与碳中和的顶层设计,加快完善中国能源市场化改革,多措并举优化能源转型路径,加快科技和商业模式创新,同时鼓励全民参与能源转型,达成能源转型与碳中和的广泛社会共识。
荷兰国际关系研究所欧盟及国际事务主任范·舍伊克(Louise van Schaik)指出,欧盟正在认真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全面争取实现2050碳中和目标。欧盟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已意识到气候变化问题的严重性,在随后的十多年里,欧盟各层面均出台了相应的政策及法案,并在2005年开始落实碳交易系统,逐渐制定相关的各类标准,整体政策日趋完善。现阶段新冠疫情对欧洲经济发展打击较大,欧盟将进一步发展绿色经济、数字经济,助力欧盟疫情后的经济复苏。《欧盟绿色协议》提出更为严格的碳中和目标,欧盟下一阶段将进一步完善能源外交政策,促进共同实现能源转型。其中,中欧在环保标准制定、能源转型升级、绿色技术研发等方面均有巨大合作潜力。
德国波恩大学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冯·布朗(Joachim von Braun)认为中欧应当加强合作、共同推进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议程,同时应协作参与并加强与世界其他地区的多边合作。
冯·布朗提出四点具体建议:一是,中欧在全球气候政策制定、《巴黎协定》的落实中扮演重要角色,应当共同协调调动更多资源,建立全球碳市场和加快气候行动,将气候政策与经济发展结合起来;二是,中欧应当加强贸易协调,尽可能避免贸易活动对其他国家造成的负面生态环境影响;三是,中国在植树造林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中欧在土地可持续使用政策制定方面也存在巨大合作潜力;四是,世界上许多发展中国家存在农业发展模式落后、能源利用效率低下等问题,中欧应当加强与这些国家在农业技术创新、土地集约利用、森林资源保护、能源保障及创新方面开展多边合作。
儿童投资基金会中国办公室项目主任刘强表示,在能源转型和推进碳中和过程中,相关投资需要注意四个问题:一是要注重能源转型与经济发展的协调配合,关注成本和效益,以及短期与长期的关系;二是碳中和的路线图和施工图需尽快明确,避免碳锁定效应和风险;三是需考虑地区差异化和地方实际需求,同时也要考虑区域一体化,从区域层面解决地方层面无法解决的问题;四是国际合作方面,要加强沟通,增加相互了解,增强互信,减少彼此信息不对称,找到共赢的合作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