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风电头条(微信号:wind-2005s)获悉,12月11日,辽宁省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大连市陆上风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明确相关配置原则和政策。
《方案》明确,配置规模按照此前辽宁省发改委下发的《辽宁省新增风电项目建设方案》为准,确定此次配置规模为1.2GW。同时,要求竞争优选出的项目业主获取风场资源单体规模至少150MW,项目场址不存在土地、环保、林草、军事、文物等方面的颠覆性因素。
《方案》优先支持以下条件的申报单位:
1、在大连市拥有调峰调频能力
2、承诺配套占风电装机规模10%以上的储能设施
3、具备源网荷储、多能互补条件
《方案》明确了专家评审环节的评审要素:企业能力(25%)、技术方案(25%)、项目带动效应(45%)、电价水平(5%)。
其中,企业能力包括资产水平、行业业绩、履约评价、本地投资能力、合作基础;技术方案包括风能资源评估、场址勘察、技术报告、具备源网荷储、多能互补条件;项目带动效应包括调峰调频能力、火电电量替代、配套储能、拉动地方产业发展、助力地方经济发展;电价水平主要指上网电价。
政策原文如下:
资料来源:大连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