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唐山市人民政府发布《唐山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将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制氢,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制氢厂达到4个以上,电解水制氢总功率>480兆瓦,制氢能力达到30000吨/年;建成加氢站30座以上,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营数量达到3000辆以上,其中氢能重卡不少于2000辆,推进重卡“柴改氢”,减少柴油使用量11.3万吨/年,实现碳减排约20万吨/年(仅考虑用绿氢供应部分)。”
不过实现上述目标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规划已经做出了分步骤的安排:
到2021年,全市氢气产能达到3000吨/年,其中建成1座可再生能源制氢厂,可再生能源制氢产能达到1000吨/年;建成加氢站5座以上,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营数量达到100辆以上。
到2023年,全市氢气产能达到35000吨/年,其中建成2座可再生能源制氢厂,可再生能源制氢产能达到15000吨/年;建成加氢站15座以上,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营数量达到1000辆以上。
原文如下:
来源:唐山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