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建〔2021〕345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根据《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6〕7号)、《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1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9〕138号)、《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6号)等文件规定,现提前下达你省(区、市)2022年度节能减排补助资金(详见附件),用于2016-2019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和2019-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预拨。
上述资金收入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0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节能环保支出”,项目名称为“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项目代码为“Z155110010003”,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你省(区、市)有关部门要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把关,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和安全有效。
附件:1.提前下达2022年度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汇总表
2.2016-2018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汇总表
3.2019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汇总表
4.2019-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预拨汇总表
5.提前下达2022年度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财 政 部
2021年10月29日
附件5 | ||||
提前下达2022年度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 ||||
( 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节能减排补助资金 | |||
主管部门 | 有关省(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3847926.00 | ||
其中: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3847926.00 | |||
其他资金 | 0.00 | |||
总 体 目 标 | 支持符合要求的新能源汽车产品推广。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有运营里程要求车辆满足要求比例 | 100% | |
车辆纳入新能源汽车国家监管平台比例 | 100% | |||
企业申报材料技术参数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参数一致性 | 10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产业低碳化 | 显著提升 | |
社会效益指标 | 资源节约 | 显著提升 | ||
生态效益指标 | 节能减排效果 | 有所提升 | ||
满意度指标 | 用户满意度指标 | 受益企业、群众满意度 | ≥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