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总部位于柏林的气候研究所(MCC,Mercator research institute on Global Commons and climate Change)发表在著名的《气候政策》杂志上的一项研究发现,在巴黎协议的197个缔约方中,迄今为止只有24个国家实现了“持续”地减少了温室气体排放。根据研究小组的定义,如果一个国家在2008年之前达到二氧化碳和温室气体总量的峰值,此后排放量持续减少就是可以纳入“持续减排”的名单。根据这一定义,24个减排的领跑国家碳达峰以来,每年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减少了32亿吨,相当于2018年全球排放量的9%。
这24个国家是:
欧洲:希腊、丹麦、意大利、芬兰、西班牙、斯洛文尼亚、爱尔兰、塞浦路斯、葡萄牙、荷兰、瑞典、德国、英国、法国、北马其顿、比利时、乌克兰、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
美洲:美国、牙买加
研究表明,24个领先者分为三组:6个早在20世纪70年代就达到峰值的早期起步者,6个在20世纪90年代迅速减少排放量并从那时起一直在下降的前东方集团国家,12个晚起步者仅在21世纪初达到峰值。乌克兰(自1988年以来下降了77%)、丹麦(自1996年以来下降56%)、英国(自1973年以来下降了46%)、德国(自1979年以来下降了37%)和美国(自2005年以来下降了12%)是自达峰以来减排幅度较大的国家。在发展中国家中只有牙买加,这主要是由于其全球重要的铝土矿采矿部门的燃料节约。
24个领先者主要在发电和供热方面减少了排放,工业领域也有所下降,但在交通、建筑和农业领域几乎没有实质进展。事实上,由于能源部门不可能两次脱碳,因此保持进一步的减排需要涵盖多个部门的新的更全面的气候政策。太阳能和电池技术的结合给进一步减排带来了希望,未来几年可能会实现更快速、更持久的减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