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记者获悉,12月2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了《“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
积极实施节能低碳行动
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节点,强化碳效率发展理念,全面实施碳减排行动,将碳排放纳入环境影响评价,发挥减污降碳协同效应。制定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 重点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确保 2030 年前实现达峰,鼓励有条件的行业、企业率先达峰。支持企业实施原料、燃料替代,加快推进工业煤改电、煤改气,提高可再生资源和清洁能源使用比例。支持企业利用余热余压发电、并网。支持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构建生产全过程碳排放统计核算、监测与评估体系。加快推进原材料企业节能低碳改造升级,鼓励企业建设能源管理中心,深入实施能源梯级利用。优化产品贸易结构,鼓励增加初级加工产品进口,严格控制高耗能、低附加值产品出口。加强重点行业节能监察,贯彻强制性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开展工业节能诊断服务。严格落实钢铁、水泥、电解铝等重点行业阶梯电价政策,完善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差别化电价政策。
推进超低排放和清洁生产
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研究推动化工、焦化、电解铝、铜冶炼、铅锌冶炼、水泥、玻璃、耐火材料、石墨深加工、陶瓷等重点行业实施超低排放。鼓励石化化工企业开展初期雨水收集处理,石化化工、钢铁等行业组织企业开展内部节水改造。对生产、使用、排放优先控制化学品的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推动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建材等重点行业制定清洁生产改造提升计划,创新原材料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推行模式。加强工业园区尾气资源集中规划管理和水梯次利用、集中处理,推进工业尾气循环化、清洁化、高值化利用。加强有色金属行业重金属污染治理,无害化处理含砷冶炼渣、铝灰等危险废物。限制和逐步淘汰高毒、高污染、高环境风险化工产品和工艺技术,禁止非法生产、使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禁止非法生产添汞产品。支持企业研究开发、推广应用减少工业固废产生量和降低工业固废危害性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理念,大力推广绿色工艺和绿色产品。引导企业和园区开展卓越环保绩效管理,加强智能管控一体化治理,全面建设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加强矿山生态修复,建设绿色矿山。制修订一批环保排放、节水等重点标准。
原文如下:
三部委关于印发“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工信部联规〔2021〕2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科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现将《“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学技术部
自然资源部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