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 讯】1月13日,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发改局发布关于申报2020年度禅城区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的通知。
通知指出,补助范围为2017—2020年在禅城区利用各类型建筑物和构筑物建成且符合国家、省、市光伏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者。
补助标准为2017—2018年建成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15元/千瓦时;2019—2020年建成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3元/千瓦时。
此外,项目申报时间为2022年1月17日—2月14日,逾期不予受理。值得注意的是,通知里特别提醒,按照上级文件的最新要求,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视为主动放弃补助资金。
原文如下: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申报2020年度禅城区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项目申请人: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6—2018年建成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进行奖励和补助的通知》(佛府办〔2016〕57号,见附件1)、《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修订佛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9—2020年)的通知》(佛发改新能〔2020〕7号,见附件2)的文件要求,现开展我区2020年度光伏补助资金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补助范围
2017—2020年在禅城区利用各类型建筑物和构筑物建成且符合国家、省、市光伏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者。
补助标准
2017—2018年建成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15元/千瓦时;2019—2020年建成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3元/千瓦时。
申报时间
2022年1月17日—2月14日,完成网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特别提醒:按照上级文件的最新要求,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视为主动放弃补助资金。)
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通过电脑登录佛山扶持通平台禅城分厅或手机登陆佛山扶持通微信小程序,根据投资者类型选择“(秒报)2020年禅城区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补助(居民)”专题或“(秒报)2020年禅城区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补助(企业)”专题,核定并确认申领主体、发电量、补助金额和银行账户等信息,确认信息准确无误后,再勾选声明,即可提交。申领成功后,补助资金将发放至申报表上的银行账户。
(二)在线申诉。申报人对申请信息或结果存在异议的,可根据投资者类型选择“(申诉)2020年禅城区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补助(居民)”专题或“(申诉)2020年禅城区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补助(企业)”专题进行在线申诉。
若申请人对申报表中的基本情况有疑问,可联系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能源节能管理股(联系人:伍小姐,联系电话:82340907);对发电量存在疑问可按项目建设所在地联系禅城供电局(张槎街道:82862772;祖庙街道:82862985、82869129;石湾镇街道:82862283;南庄镇:82862924、82862822)。
注意事项
(一)线上申报咨询:佛山扶持通平台禅城分厅,咨询电话:83282211。
(二)线下咨询:申请人需现场咨询和申报指导可到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智慧新城服务大厅)(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一路28号智慧新城3座1层),咨询电话:8888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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