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了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深入学习了碳达峰碳中和(“双碳”)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强调了“双碳”工作的发展观念、工作原则与重点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提高战略思维能力,把系统观念贯穿“双碳”工作全过程,坚持全国统筹、节约优先、双轮驱动、内外畅通、防范风险的原则,妥善处理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这“四对关系”统筹开展六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任务。
“双碳”工作的发展观念与基本原则
2020年10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把“坚持系统观念”作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原则之一。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中,习近平总书记将“系统观念”作为“双碳”工作的核心发展观念,是基于对“双碳”工作这一复杂社会变革的深刻认识而做出的重要决断。“系统观念”强调发展的大局观和协调意识,可以理解为坚持发展的整体性,统筹国民经济发展的各行各业(全产业),着眼经济转型的全过程,贯穿产业发展的全链条,实施企业、项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发展观念。坚持系统观念推进“双碳”工作,就不能为局部弃整体、为眼前弃未来。
2021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推进“双碳”工作必须坚持全国统筹、节约优先、双轮驱动、内外畅通、防范风险的原则,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学习会议中对此进行了强调。全国统筹原则,要求坚持全国一盘棋,做好全国层面的顶层设计与各地区的分类施策;节约优先原则要求从生产和消费双侧发力,生产侧注重降低单位产出能源资源消耗和碳排放,消费侧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双轮驱动原则是通过政府与市场共同驱动,形成有效激励、约束机制,强化科技和制度创新,加快绿色低碳科技革命;内外通畅原则要求对内推动发展,做好自身技术创新、产业升级和能源转型,对外有效处理气候、能源等领域的外部挑战,加强国际能源合作;防范风险原则要求在保障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安全、群众正常生活的底线和前提下安全降碳,有效应对绿色低碳转型可能伴随的经济、金融、社会风险。
“双碳”工作必须处理好的“四对关系”
发展和减排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减排不是减生产力,也不是不排放。去年下半年,因煤炭价格上涨、电力需求提升、能耗“双控”等多重因素影响,我国不少省份出现了“拉闸限电”的情况,一度影响了工商业甚至居民用电,是转型期需要避免和解决的问题。同时,“双碳”工作要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发挥煤电的压舱石作用,通过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在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安全、粮食安全的基本前提下,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发展道路。
整体与局部的关系。正确处理整体与局部的关系有四层内涵:一是单品类能源与能源系统转型的关系,要实现“横向多种能源互补,纵向源网荷储协调”的能源发展格局;二是单个行业发展与国民经济转型的关系,做好单个行业的碳达峰碳中和行动计划与全国行动计划之间的协调;三是区域与全国的关系,统筹考虑各区域资源禀赋、产业结构等现状,做好区域发展规划和国民经济整体发展规划之间的协调;四是国内与世界的关系,以国内循环带动国外循环并加强国际间的绿色能源合作。
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的关系。要正确认识到,实现“双碳”目标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变革,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不能过分强调早达峰与快达峰,国家鼓励“主动作为、率先达峰”,但部分地区为此加快一些高耗能项目的建设投产,以尽早实现“碳达峰”,是不可取的,要通过产业升级科学达峰;另一方面,不能急功近利搞运动式减碳,要在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的基础上有序减少煤炭等化石能源消费,积极推进电能替代与清洁替代,不具备条件的地区不能“一刀切去煤”。
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市场是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的有效激励手段,政府调控是支撑市场建设的有效约束和保障。一方面,发挥市场这只“无形的手”在资源优化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建立以中长期为主、现货和辅助服务交易为补充的电力市场交易体系,探索绿电交易、电-碳交易、综合能源交易等创新交易品种;另一方面,发挥政府这只“有形的手”在市场建设中的监管和调控作用,建立与市场发展相适应的监督管理体系,稳妥推进市场建设,避免市场投机者攫取不正当竞争利益。
“双碳”工作要统筹开展的“六项重点任务”
第一,加强统筹协调。一是规划统筹,从顶层设计出发,做好电力发展规划与能源发展规划、能源发展规划与地区发展规划、地区发展规划与国家发展规划之间的统筹协调。二是实施统筹,从能源、交通、城乡建设、碳汇治理等领域共同发力,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组织实施好“碳达峰十大行动”。三是责任统筹,各地区、各部门科学把握碳达峰节奏,明确责任主体、工作任务、完成时间,稳妥有序推进。
第二,推动能源(生产与消费)革命。推动能源生产革命,通过集中式风光基地建设、煤电节能降碳及灵活性改造、特高压建设协同发力,打造集中式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并注重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水电(统筹生态保护)、核电(安全有序)的开发利用。同时,做好煤炭安全供应、石油和天然气产能提升及煤汽油的储备能力建设,保障能源安全。此外,积极发展光能源、硅能源(光伏硅板、有机硅等)、氢能源、可再生能源,推动能源技术与现代信息、新材料和先进制造技术深度融合,以技术的创新、融合、应用推动能源生产方式变革。推动能源消费革命,严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大力推动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通过技术创新和融合应用开展能源消费绿色升级,探索能源消费新模式(比如以绿电为主的综合能源服务、智慧能源管理、绿电交易等),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逐步降低我国对化石能源的消费依赖。
第三,推进产业优化升级。一是通过低碳工艺革新(安全可靠的绿电供热/冷生产工艺、节能降耗生产工艺等)和数字化转型(工业领域智慧能源管理平台的推广等)推动传统产业的优化升级。二是通过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新兴技术与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建设绿色制造体系和服务体系,推动绿色低碳产业发展。三是通过垃圾资源化利用,以及余热梯级利用、电池梯级利用、大功率二氧化碳发电等能源循环新技术、新模式的创新与推广应用,发展循环经济。
第四,加快绿色低碳技术革命。一方面,狠抓绿色低碳技术攻关,重点做好能源生产、消费领域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技术的创新研究,化石能源绿色智能开发和清洁低碳利用、复杂电网运行控制、可再生能源高效发电、节能、氢能、储能、动力电池、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核电等关键技术将是我国碳达峰工作期间的重点科研方向。另一方面,建立推动技术应用与成果转化的创新模式与激励机制,建立绿色低碳技术的评估、交易体系,更加注重基础应用,不断加强绿色低碳技术的产品知识产权保护与成果转化,深化产教融合与产学合作,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与科研人员解决我国能源领域的重大科学、实践问题。
第五,完善绿色低碳政策体系。一是进一步完善能耗“双控”制度,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健全“双碳”标准,构建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能耗“双控”将逐渐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避免原料供应短缺与市场通胀,保障能源供应安全,并适度控制、防止风电、太阳能发电超前过度发展。二是建立与大规模新能源发展和绿色低碳经济相适应的市场政策体系,健全法律法规,完善财税、价格、投资、金融政策,保障绿色低碳经济有序发展;建立健全市场化交易机制,完善碳定价机制,加强碳排放权交易、用能权交易、电力交易衔接协调。
第六,积极参与和引领全球气候治理。加强国际能源合作与气候治理,增强我国的国际影响力与话语权,推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我国将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平原则和各自能力原则,坚持多边主义,在全球绿色治理体系建设、贸易结构优化、绿色标准制定、绿色技术合作、绿色金融合作等具体方面,依托“一带一路”建设契机和合作平台,不断扩大我国在国际能源合作中的影响力和国际经济发展中的引领作用,为建设清洁美丽世界贡献中国智慧、中国方案、中国力量,推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