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深圳市综合交通“十四五”规划》,其中对于氢能相关内容做出了规划:
一是:加大清洁能源在港区内的使用,推广使用电动拖车和堆高机,研究试点氢能拖车。
二是:加大纯电动货车充电设施建设力度,增强纯电动、氢能等新能源车辆研发制造能力。
三是:规划布局全市综合能源(油、气、电、氢)补给设施。开展全市综合能源补给站(油、气、电、氢)布局规划研究,重点提升高速公路服务区充换电、加气、加氢等综合服务能力,率先在工业园区、港口码头等试点建设加氢站。
四是:加强低碳交通装备研发与应用。鼓励企业加强燃料电池关键材料、核心部件及整车系统、运输装备领域清洁能源和降碳脱碳等关键技术的研发攻关,提升成果转化效率。鼓励远洋船舶应用 LNG、电能替代燃料油,探索在公务船舶、港口码头、仓储物流、城际客运等领域开展氢燃料电池应用。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