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全国人大代表宁雅秋建议,取消现行阶梯电价和阶梯气价政策,或根据全国城乡居民用电用气情况逐年动态调整用电用气基数,缩小地区差异。
“截至目前,我国的阶梯电价政策已经运行了10年之久,现行政策已经不适应城乡居民需求,应当取消或是优化完善。“该代表称。
对于阶梯电价,大多80后、90后、00后并不了解和关注。居民阶梯电价是指将现行单一形式的居民电价,改为按照用户消费的电量分段定价,用电价格随用电量增加呈阶梯状逐级递增的一种电价定价机制。
2011年11月,发改委宣布上调销售电价和上网电价,并表示此次上调暂不涉及居民用电价格。同时还推出居民阶梯电价的全国性指导意见,把居民每个月的用电分成三档,并增加了针对低收入家庭的免费档。
其中,销售电价全国平均每千瓦时3分钱,上网电价对煤电企业是(每千瓦时)2分6,所有发电企业平均起来是2分5。
同时,发改委还推出了居民阶梯电价指导意见,把居民每个月的用电分成三档。
第一档是基本用电,第二档是正常用电,第三档是高质量用电,第一档电量按照覆盖80%居民的用电量来确定,第二档电量按照覆盖95%的居民家庭用电来确定。第一档电价保持稳定,不做调整,第二档电价提价幅度不低于毎度0.05元,第三档电价提高0.3元。
彼时,多位电力专业人士认为,这意味着以理顺电力价格为核心的电力体制改革取得了重要突破,有利于纠正长期以来我国低电价体制,在有助于推动节能减排的同时,确保对低收入群体的公平。
其实,10余年来,因居民用电方面的改变,常有调整阶梯电价的声音和政策出现。
2021年,北京就对阶梯电价政策进行了调整,对实行“一户一表”居民阶梯电价的6人(含)以上多人口家庭,给予阶梯电价分档电量每月增加100度的优惠。
有专家认为,目前的阶梯电价政策,不仅有必要逐年动态调整用电基数,缩小地区差异,还有必要按照家庭人口精准施策。这样才能切实为家庭降电费,有利于改善民生。
价格改革真正的目的旨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实现产业转型的经济政策,建立一套更能反映市场运行规则的价格改革机制。如果没有有效的价格竞争市场,价格不能真正反映市场成本和供需,价格改革将困难重重。
建立有效的电价传导机制是一个系统工程。
今年1月28日,国家发改委官网公布《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全文。
意见提出,改革完善煤电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完善电价传导机制,统一规范各地电力市场价格规则,有效平衡电力供需。有序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确保居民、农业、公益性事业等用电价格相对稳定。鼓励清洁取暖用户通过参与电力市场降低采暖成本。强化电网输配电准许收入监管,推动电网企业输配电业务和购售电业务分开核算,妥善处理政策性交叉补贴。提升跨省跨区输电价格机制灵活性,探索跨省跨区交易按最优路径组合等方式收取输电费用。
阶梯电价政策是从消费端着手调节资源配置。从电力供应端来看,完善价格传导机制也很必要。
去年以来,煤炭价格持续上涨,电价随之水涨船高。火力发电厂发电越多赔钱越多。每发一度电要亏损甚至一毛钱,导致发电意愿下滑。
然而用电需求却在增加。
2021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8.31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3%,用电量快速增长主要受国内经济持续恢复发展、上年同期低基数、外贸出口快速增长等因素拉动。
一、二、三、四季度,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21.2%、11.8%、7.6%和3.3%,受同期基数由低走高等因素影响,同比增速逐季回落。2021年,全社会用电量两年平均增长7.1%,各季度两年平均增速分别为7.0%、8.2%、7.1%和6.4%,总体保持平稳较快增长。
一增一减导致电煤需求大幅增加,甚至出现断电情况。
如果电价拥有有效的传导机制,将会提高供电企业发电意愿,减少高峰时刻用电,大幅缓解供电压力。
此外,完善电价传导机制还可以促进新能源的发展。
近年来,风电和光伏等新能源装机持续增长,新能源发电量占比已经超过10%。风电和光伏发电能力和水电一样“看天吃饭”,充当调峰作用的储能因为商业模式未能有效建立,装机规模远低于规划目标。在严控煤炭的政策要求下,一旦可再生能源发电能力下降,必然会出现供电紧张。
不仅如此,新能源发电虽然成本低,但是由于具有波动性和间歇性,电网为了消纳新能源付出的系统成本高。目前的电力市场化改革未能充分体现这一点。这使电力可靠供应难度进一步增加。
在“双碳”目标形势下,未来可再生能源占比越高,供电波动性就越大。同时,电价传导机制未能有效建立,用户依然保持传统的用电习惯,无法根据电价做出响应。在某一个时刻或一段时间,发电与用电出现不平衡或将成为常态。
因此,未来必须建立更加有效的电价传导机制。即在供不应求时,在高电价影响下,用户减少不必要用电,在供电充足时,利用低电价刺激用户消费,从而达到发用电供需的实时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