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国民用航空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电能替代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
拓宽电能替代领域,发展综合能源服务,推进“电能替代+综合能源服务”。鼓励综合能源服务公司搭建数字化、智能化信息服务平台,推广建筑综合能量管理和工业系统能源综合服务。
拓宽电能替代领域,发展综合能源服务,提高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全面推进终端用能绿色低锁转型,积极消纳可再生能源,系统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推动清洁低碳、安全商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加快建设。
推进“电能替代+综合能源服务”。鼓励综合能源服务公司搭建数字化、智能化信息服务平台,推广建筑综合能量管理和工业系统能源综合服务。鼓励电动汽车V2G、大数据中心、5G数据通讯基站等利用虚拟电厂参与系统互动。大力培育负荷聚合商,整合分散用户响应资源,释放居民、商业和一级工业负荷的用电弹性,促进用户积极主动参与需求侧响应,更多消费风电、光伏等绿色电力。
加快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引导企业和园区加快厂房光伏、分布式风电、多元储能、热泵、余热余压利用、智慧能源管控等一体化系统开发运行,推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
推进电能替代+数字化,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E联网、人工智能等先进信息通信控制技术,为实现电能替代设施智能控制、参与电力系统灵活互动提供技术支撑。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广冷热联供技术,采用电气化方式取暖和制冷。鼓励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建筑和办公楼、酒店、商业综合体等大型公共建筑围绕减破提效,实施电气化改造。充分利用自有屋顶、场地等资源条件,不断扩大自发自用的新能源开发规模,提高终端用能中的绿色电力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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